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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无职党员也过群众评议关
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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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县军店镇月明村无职党员张某名列“社会治安岗”,邻居发生纠纷不闻不问,导致矛盾升级,造成流血事件。20日,在该村半年评议会上,张某被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评为“不合格”。

  房县自前年起在全县推行《党员先进性承诺》,要求每个党员每年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为身边的村民办一件实事、好事。今年初,房县以乡(镇)党委为单位,将每个党员承诺的实事制成标牌并悬挂在家门口,接受农民和党员监督,并按照“个人提诺、支部审诺、签字定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民主评诺”的程序,实行百分制考核。

  此举使农村无职党员增强了责任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县农村党员承诺的实事兑现过半。(新成、太兵、林根)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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