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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如何监督政府 “听证会”怎样才能不缺位
200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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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说:“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这就要求规范听证制度,让听政成为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决策的必要程序。”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认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还经常出现听证缺位的现象。有的部门即使举办听证会,却流于形式,在开展听证时,或者确定的代表不具代表性;或者不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让公众作出错误的判断,这都削弱了听证会应有的作用。
  徐景龙说,“听证会要取信于民,必须消除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实施中的漏洞。听证会组织者要公正‘执法’,当好‘裁判员’,确保各方意见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让听证结果合理合法。”
  一些代表和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的一些听证会,往往成了“涨价会”。全国政协委员包明德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关民生的重大事项,应当切实通过听证来定夺,而不是通过听证来实现。”
  “问责制”如何分清“责”
  每当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有公众的疑问,政府有政府的理由,谁来评判?吴江建议,应当引入独立调查制度,防止天灾与人祸责任不清的现象不断出现。“加强行政监督,关键是要增强对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吴江说,“这就必须推进政绩评估行政问责制,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制定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易于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钱念孙认为,当前,对重大责任事故的问责制度已基本形成,而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行政行为的问责,还因缺乏绩效审计措施,而难以操作。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责制在实施中逐渐显现出了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或不足: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仅强调行政问责是不够的,问责的范围应当依法包括一切掌握公权力的机关单位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等。现行问责制主要限于违反法律和党纪政纪的问责,缺乏对权力运行者政治和道义层面的问责,这可以说是导致一些地方责任事件发生后处置迟缓、问责中“丢卒保帅”等现象发生的原因。
  “政务公开”由谁说了算
  全国政协委员白世伟说,如何监督政府财政支出?我认为首先要建立透明的财政制度。政府收入和支出透明度不高,公民的知情权、发言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将只是纸上谈兵。
  “政府网站是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但当前不少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比较空泛,信息更新不及时。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必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信息不对称,是影响群众监督的主要因素之一。”吴江委员说。
  钱念孙代表说,当前在不少地方,什么政务该公开,什么不公开,还是由政府说了算。例如,一些地方以保密等理由,对本应及时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封锁。有的部门兴师动众,耗费几十万元经费去搞民主测评,却不敢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有的政务虽然公开了,却不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委员们认为,当前,我国对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必须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化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池州市市长方西屏说,政务公开,不只是要把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公开,还要把政府的权力、利益公开,使之运行在人民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据新华社北京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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