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四月,春光明媚。16日至17日,我国首次预防职务犯罪国际论坛在武汉举行。
目前,我国反腐防腐的形势依然严峻。以武汉市为例,前三年,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68件1085人,其中贪污贿赂等大要案863件,渎职侵权等重特大案件55件,查办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308人,有力地清除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腐败分子,保障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但是,反腐斗争仍呈任重道远之势。去年,武汉市立案查处贪污贿赂268人,较前三年平均数上升13.4%,立案查办渎职侵权29人,较前三年平均数上升10.13%。这一状况告诉人们,在反腐败斗争不能有丝毫松懈的同时,更应注重预防腐败。
法律专家在会上提出,预防腐败,法律制度是关键。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武汉大学莫洪宪教授认为,要从履行国际反腐败公约义务、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着手,及时制定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法》、《惩治腐败法》、《监督法》等法律,更好地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政务行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顺利进行扫除法律障碍;要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合理的公职人员工资福利制度等,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清华大学任建明教授认为,要高度重视坚持执行制度比制定制度更重要的观念,特别重视制度的执行。
预防腐败,检察机关大有可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文盛堂、武汉大学李坤博士等人认为,检察机关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化预防体系中的重要部门。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人认为,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性工作,要不断深化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化预防理论研究,升华预防实践经验。
预防腐败,专项治理势在必行。这次论坛提交的论文有1/3涉及这些领域。如宜昌市检察机关对三峡主体工程建设,以业主和各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单位为“网点”,以联系制度、廉政制度和领导责任制为“网线”,以检察机关为“纽带”,建立了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立体式预防网络;同时积极开展三峡移民资金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项预防工作,2003年以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零,其经验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兴趣。
“举社会之力,集专家之长;究腐败之源,求治本之策;倡廉政之风,谋和谐之道。”这次会议开阔了视野,将我省防腐反腐理论研究工作引向深入,也必将促使我省防腐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刘自贤 周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