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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五五”普法出台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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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26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坚表示,“五五”普法期间,将逐步推行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他介绍说,这是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06年—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的提出7项新举措之一。

   
     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其他6项新举措是:

    ——首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工作政绩挂钩;

    ——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43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泛性得到进一步体现;

    ——将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才资源库,组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

    ——建立业务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今年,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经费比去年增加44%,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将分别按照人均0.20元和0.40元的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比过去分别增长了33.3%和166.7%;

    ——着眼调动各地各部门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了奖惩明晰的激励机制,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享受与省级文明单位相同待遇;

    ——加强省普法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充实人员,增加一名副厅级专职副主任,以进一步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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