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交流各地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做法和经验,学习贯彻《监督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赵文源分别主持会议,秘书长范兴元传达了全国人大《监督法》学习班精神,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安排。
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讲话。他说,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7月份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展顺利。但下一阶段的任务还很重,必须克服麻痹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杨永良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切实提高人大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二要切实组织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握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三要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对原来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四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五要加强各级人大机关建设,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