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文 > 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7-03-27
字体显示:       

鄂政办发〔2006〕11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的要求,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阮成发副省长
副组长:邹贤启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丽敏省环保局局长
刘凯省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勇忠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路策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毛传强省建设厅副厅长
邓干生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李跃春省工商局总经济师
朱宪国省环保局副局长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由朱宪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污染源普查的特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来源: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