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省监狱管理局
2006-06-17
字体显示:       

     一、主要职责
  (一)管理全省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
  (二)贯彻《监狱法》、《警察法》和有关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省监狱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三)负责对全省犯人的收押及调配。
  (四)负责全省狱政管理、狱内案件的侦查、罪犯的生活卫生和供给保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教育改造。
  (六)组织管理全省监狱的经济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管理局机关、省属监狱的行政事业经费和狱政设施。
  (八)组织推动有关监狱工作的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普及。
  (九)统一管理省属监狱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
  (十)负责管理、指导监狱系统的警校、干校、党校、子弟学校。
  (十一)负责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教育管理,以及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监狱工作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监狱与公安、检察、法院、武警部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关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1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
  办公室、狱政处、教育改造处、工业处、农业处、科技处、规划统计处、财务处、劳资处、生活卫生装备处、综合信息处、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

 

来源: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