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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严重慢性病政策让九千余参保人员受惠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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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08年一季度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评审工作的结束,一季度宜昌市又有738名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治疗被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已有9000多名参保人员享受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待遇。

  根据《宜昌市市直及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作为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部分,是指符合条件的患者持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卡》定点治疗,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目前宜昌市可申报慢性病的病种为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尿毒症、帕金森氏综合征、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糖尿病、严重高血压、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等13大类。符合以上病种的严重慢性疾病患者从批准后的次月开始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并实行“四定”管理。即定点(自行选择就诊治疗的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变更)、定额(按病种实行不同的年医疗总费用定额标准)、定药(统筹资金只支付门诊治疗中规定病种所必须的、直接治疗所患规定病种的药品费和治疗费用)、定量(接诊医师须定量开药)。

  另据了解,随着越来越多的严重慢性疾病患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宜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廖斌 宋霞)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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