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5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2008年度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和遗属人员领取养老金、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资格年审,将从3月1日开始,持续至明年2月18日。
武汉现有70万余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社保机构每年要对他们生存状况进行确认,防止冒领。去年有8000余名上述人员没有年审,从今年3月起,其待遇将被停发。劳动部门提醒,他们须及时补办手续。今年新增退休(退职)、遗属人员,不参加本次年审。在外地、境外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申请异地协助认证。
武汉市将于3月1日开始办理2008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资格年审,明年2月18日结束。逾期不办的,以上待遇明年3月起将被暂停支付。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年审手续的办理方式。
退休人员到居住社区年审
武汉中心城区户籍的离退休(退职)人员需持户口、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年审。
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远城区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在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含东湖分局)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社区办理年审。
遗属人员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办理年审,办理时应持居民身份证、遗属待遇核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社区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2008年新增退休(退职)人员和遗属不用参加2008年的年审。
不在汉可申请异地认证
户籍在外地或居住在外地的武汉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和退休前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邮寄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街道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也可本人在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办理年审。
去年未年审,下月可补办
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补办2007年度年审。退休人员补办年审仍由社区办理,遗属人员补办年审由社保处办理。(魏曦、彭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