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起,我省将启动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今后都用银行卡结算,让财政收支更加透明。据介绍,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都将使用银行发放的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审核报销还款。2006年11月16日,我省首批公务卡代理银行工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为选定的预算单位代表发出银联标准公务卡。
据了解,我省将于今年12月1日在省级启动该项改革,2007年3月1日在地市级启动,2007年7月1日在县区级启动。2008年,我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将实现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