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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9月1日起建商品房也要招投标
200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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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从今年9月1日起,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住宅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采购相关设备、材料,均须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近日公布的《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就此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以下三大类项目必须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商品住宅即属于上述第一类。

    《办法》指出,凡不按规定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的,招标无效,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梅军 实习生兰黎)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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