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宪生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永文同志为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决定免去:阮成发同志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郑少三同志的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