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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突查食品小作坊 小作坊不得生产16类食品
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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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小作坊,将严格限制销售范围。”昨日(10月11日),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卫生厅及武汉市有关部门对武汉市多家食品生产关口单位进行突查。

  在江夏区五里界镇肖榨坊村,有关部门发现:一家生产江夏土特产“界豆酱”的食品加工厂,尽管生产设施较整洁,但是却没有化验室,对生产原料和添加剂缺乏检测手段。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该食品厂具有一定规模,注册资本达到360万元,而且每年产量可高达100万瓶,由于生产条件仍未达到食品安全准入的要求,所以必须进行限制。

  随后,该厂负责人签署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产品不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销售,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

  据介绍,本月我省将集中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进行分类整治。无任何证件的小作坊坚决取缔;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有关部门将帮扶、指导,引导企业尽快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确需保留的小作坊,要签署并悬挂质量安全承诺书。

  此外,保留的小作坊不能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葡萄酒、啤酒、饮料、酱油、方便面、饼干等16类食品的生产。可以从事大米、花生油、豆腐、茶叶、鱼干、糕点、腊肉、果干、菜干等用传统工艺加工的初级农产品。生产产品超出上述范围的,需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质监局备案。

  保留下来的小作坊,产品不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销售,不能进入商场、超市销售,生产加工的食品要委托检验。(张乐克 张雪燕)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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