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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远城区将征污水处理费 预计每吨加收8角
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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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宏 通讯员樊巍)记者昨从武汉市民办实事和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上获悉,明年武汉市远城区将开征污水处理费,预计每吨用水在原有基础上加收污水处理费0。80元。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已建成10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59万吨/日,其中8座已投入运行,三金潭和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阶段。远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据市长助理万勇介绍,从10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改由地税部门征收。目前,一些县级市都在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0元/吨,即月用水量在25立方米(含)以内水量的,到户价每吨1。90元,其中含污水处理费0。80元。远城区污水处理水的征收不应该低于这个标准。
此外,远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将纳入各区建设规划中,到2010年各远城区城关镇均将建成并运行污水处理厂。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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