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沈先生:我们是低保户,一家三口人都想参保,请问每年需交多少钱?
答:根据我省出台的指导文件,低保对象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14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统筹地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以上,统筹地区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1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筹资标准。根据黄石市确定的实施细则,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
鄂州刘先生:低保对象参保后,看病有哪些优惠?
答:一是享受惠民医院、惠民医疗窗口的医疗费用减免。减免内容一般包括门诊挂号费、注射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放射、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等检查费,药品平进平出,零加价销售;二是可享受门诊、健康检查等费用补助。补助水平一般为筹资标准的10%,补助方式由各地制定。
丹江口陈先生:参保后住院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享受上述减免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60%左右的比例报销;转院按40%左右的比例予以报销。起付标准不超过100元,对“三无人员”不设起付线。低保对象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总额 一个年度内最高限额为2万元左右。(魏曦 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