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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最低月增70元 普惠全省205万退休职工
20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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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8月27日),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宣布,从今年7月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最少增加70元。
   

  据悉,凡去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都享受以上待遇。在此基础上,根据退休时间的早晚分4个时间段;根据工龄的长短分3个档次。此外,具有业务或技术职称人员还有相关上调标准。据统计,全省有205万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条件。
   

  我省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人均达90元,高于全国人均80元的调整幅度,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
   

  今后三年,我省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后,基本养老金人均将达840元左右,比2004年增长45%。( 丁玥 宋欣然 李红梅)

 

 

我省养老金上调具体办法公布 
  

  昨日(8月27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劳社发〔2007〕71号),对今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作出了具体规定。调整方式与前两次基本一致,即在普调的基础上,再分别按照工龄长短和退休时段不同增加养老金,并对部分群体继续给予倾斜。
   

  由于我省整体养老金水平偏低和今年以来物价上涨较快等因素,今年的调整标准在去年的标准上适当提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90元。具体调整办法是:
   

  *调整对象: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时间: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

  (一)普调:200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上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1)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1986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3)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4)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上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1)女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至19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2)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5年至2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3)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5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上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注意:对同时符合本款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按其中一个条件增加养老金。
   

  (二)按照《湖北省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3〕125号)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场退休农工,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三)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职手续的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四)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也比照该办法执行。
   

  *对特殊群体如何倾斜
   

  今年调待的倾斜对象与前两次保持不变,但加大了对1953年前参加工作人员的倾斜幅度,高于中央规定的40元的标准。
   

  农场农工的养老金调整:今年适当提高农工调整的比例,按高于城镇企业职工平均增长水平70%的幅度进行调整。
   

  乡镇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按121号文件和28号文件参保的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一律执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按138号文件参保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政策。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精神执行。
   

  *特殊群体何时认定
   

  特殊群体倾斜部分,2006年已认定的不再重新认定,对2006年退休的倾斜对象,各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将在最快时间内进行认定。(记者丁玥 实习生雷蕾、宋欣然整理)

   

   

 


  
 


      
 

 

来源: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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