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于5月26日在武昌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三审稿)》、《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审议了《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讨论稿)》,并建议将上述议题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还讨论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法律知识讲座计划》,并决定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发出慰问电。
罗清泉强调,当前,全国军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正团结一心、全力以赴投入到四川汶川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也使我省恩施、十堰等地不同程度受损,各地正在进行自救。他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加大对灾区的支援力度,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共同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高院、省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许应锋、周丽、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