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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湖北省铺开居民医保 所有市州年底参保率将达50%以上
20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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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去年先行试点的武汉、荆门、孝感三个城市外,我省其余14个市州必须在6月底前启动居民医保。昨日(4月7日),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出了这个福音。

  会议要求:到今年底,新启动居民医保的市州实际登记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去年试点的3个城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介绍,今年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增加三类人群:属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等失地农民中非从业人员;已在城市稳定生活的务工人员的非从业家属;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这三类人群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可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今年中央财政对我省城镇居民参保的补助标准在去年人均2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0元。

  为鼓励城镇居民参保,各级财政针对不同的人群,按年度分类进行补助:普通居民人均不低于9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人均不低于21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人均不低于150元。 (王昱晔、卢水平)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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