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9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确定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在物价上涨较多时,基金将向困难群众提供补贴。
据介绍,基金的来源为,税务部门逐月按武汉地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户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
基金主要用于平抑市场食品价格;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时,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支持重要商品储备等。(吴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