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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低保启动 110万特困对象人均月补助30元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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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家庭,也可以像城市困难群众一样享受低保了!

  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称,昨日全面启动的湖北省“农村低保”,将使全省110万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的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30元/月。

  据介绍,这项农村低保将采取“分类救助”办法: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月人均补助50元~70元;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残傻、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人均月补助不低于30元;对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人均月补助不低于15元。

  凡持有湖北省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公布的绝对贫困线:693元)的困难群众,均可到所在地村委会,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王孝武 高建洲 刘路)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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