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高风险属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对特殊药品的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四项措施,确保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到位。
一是全面部署特殊药品网络监控。各市、州局和麻醉药品区域性批发公司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周密安排网络监管相关配套工作,对没有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淘汰,不再经营麻醉药品。二是深入开展特殊药品培训宣传工作。近日,省局组织全省33家区域性麻醉药品批发公司负责人和特殊药品监管人员开展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培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州局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建好监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药品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确保特殊药品不发生流弊事件。四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要求涉药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涉药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加强业务培训,禁止现金交易,保证特殊药品安全供应。(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