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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开始查账 违规最高罚款10万元
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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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从全省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湖北省财政厅将于今年5月-11月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违规者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此次《会计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依法设置了会计账簿;是否履行了建账监管;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和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等。

  对查出违反会计行为,如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情节严重者,最高对其单位处以十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处以五万元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将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此外,湖北省各乡镇财政所将内设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今后村级集体经济会计业务将由各级中心依法代理。

  主要负责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工作,代理农村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包括:“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上交收入、上级部门拨款及历年欠款等。

  为了加强会计管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建议,希望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相关会计数据,建立起某个特定范围税费收入的数据库,来预测工商税收和非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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