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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东宝区社会救助力求公平 成为湖北示范区
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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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漏一人,不养懒汉。记者2006年11月中旬获悉,荆门市东宝区力求社会救助公平,成为全省社会救助AA级单位。

    该区对困难群体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城镇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通过社区听证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区集中审批。对确定的救助对象分类施救。一类对象全额保障,人均月补助156元;二类对象重点保障,人均月补差90元;三类对象人均月补差65元。为防止错保、漏保、骗保,他们建立限期保障和核查制度,月审议,季调整,做到该进则进,该出则出。近几年,他们通过核查,新增低保对象633人,清退低保对象559人,调整低保对象955人。

    为改变社会救助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东宝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年人均收入低于668元的农村特困户,经户主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民政审批后,以人月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分类施保。

    东宝还建立一系列单项救助制度。他们从有限的财力中列足配套资金用于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一年多来拿出90万元救助大病患者500多人。石桥驿镇和仙居乡发生自然灾害后,他们筹措400多万元快速解决灾民吃穿问题。同时,设法为危房和倒房户每户资助3000元到5000元重建房屋。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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