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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保险结余率超过80%
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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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金,收支结余率超过80%。也就是说,政府每收取10元的生育保险金,目前只有2元用在参保人身上。这是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劳动保障局获知的数据。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该市生育保险累计收入近1.4亿元,仅为职工支出2571万元,收支结余率81.5%。对于这一数字,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坦言,的确太高了。《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应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审计部门曾在今年4月对该市生育保险中心进行审计。审计证据笔录中有这样一句话:根据生育保险基金会计资料显示,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普遍偏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较少,医院等级不高,不能保障参保人的利益。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险专家王保真说,对生育保险收支结余率,目前学术上还没有专门研究,但可参照医疗保险的结余率。国际上认可的结余率为5%-10%。

  这位专家介绍,江苏镇江是全国医疗保险改革试点,该市的医保收支结余率为5%-8%。武汉市生育保险中心应对已享受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进行二次补偿,或通过提高生育保险待遇、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来实现收支“基本平衡”。

  2006年12月,武汉开始在所有职工中启动这一强制险种。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目前,该险种参保人数已超过110万。(王昱晔)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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