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财政厅2007年1月22日联合下发通知,预拨今年上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6.39亿元,确保困难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收到拨款后,要立即将资金分配下拨,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