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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进行门诊统筹试点 农民门诊看病也可报销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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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7月1日),记者从天门市新农合办了解到,从本月1日起,该市合作医疗进行重大改革,在黄潭、汪场、皂市3个乡镇实行门诊统筹试点,以扩大农民受益面。这三个镇的参合农民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我国合作医疗一直实行“大病统筹”的补偿制度,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才能报销,门诊不能得到补偿。这种制度安排尽管照顾了生急重症住院的农民,但将感冒、发烧、头痛、拉肚子等小病排除在外,影响了农民日常看病的积极性,甚至导致小病拖成大病,影响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实施门诊统筹后,参合农民不仅住院可以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治疗时,按门诊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25%进行补偿,每人每次封顶线为7元,每人全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

  据介绍,门诊统筹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管理,按年人均12元下拨门诊统筹资金。如果门诊统筹资金出现亏损,则由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获得补偿的比例分担。门诊统筹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记者柯冬林、通讯员杨文波、邓慧遐)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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