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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所独立学院高调宣布“自颁学位” 从今秋入校新生开始执行
20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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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科大中南分校昨(5月7日)公布:今秋入校的新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士学位证书。此前,中南民大工商学院等12所独立学院也在其校园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宣布:今秋入校的学生,将不再颁发母体高校的学位,改为颁发独立学院的证书。

  担心影响报考热情,少数高校含糊其辞

  按省招办“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但是,我省大多数独立学院招生章程千呼万唤出不来,至昨日,我省31所独立学院中,仍有13所独立学院没有公布今年的招生章程。在已公布招生章程的18所学校中,也有5所独立学院的说法较为模糊。如某学院在校园网上公布的章程中提到学位授予时,写着“2008年秋季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自授学位写进招生简章,肯定会影响今年招生。”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独立学院招生负责人表示,“这也是今年大家推迟出台或者模糊说法的原因之一。”

  “如果一些独立学院对今年招收的新生仍承诺授予母体高校的学位,尽管暂时可达到吸引考生的目的,但四年后、五年后,这些独立学院会是什么样子将难以想象。今年敢于承诺四年后给学生自授学位,这本身就是一种自信的表现。”一独立学院负责人如是说。

  不是每所独立学院都能自授学位

  今年4月1日起教育部颁布施行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高教所研究员廖小磊介绍,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并不会自动取得,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独立学院可提出申请,省级学位办将对申请进行审验。以往,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获得的都是母体高校的学士学位。母体高校效应将会基本损失殆尽,独立学院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上,记者发现,截至昨天全国共有175所经教育部门审核后的独立学院招生章程公布,其中明确今年招收的新生“自授学位”的占了绝大多数。(徐啸寒 朱建华)

  小资料

  13所明确宣布自颁学位的独立学院名单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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