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国:各位记者上午好,今天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贯彻实施《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今年10月14日,李鸿忠省长签署省政府令第339号,发布了《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迅速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高潮,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今天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别必雄同志将就《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出题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新闻发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段轮一同志发布重要讲话。
我介绍一下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领导: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段轮一同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彭勇同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洪波同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别必雄同志;
首先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别必雄同志作新闻发布。
别必雄: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非常各位朋友多年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2010年10月14日,李鸿忠省长签署省政府第339号令,发布了《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李鸿忠省长对《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新闻宣传高度重视,段轮一今天亲自新闻发布会,并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将有关情况发展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态势。2004年至今,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连续6年全面下降。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1752起,死亡1688人,同比又分别下降15.22%和1.52%。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巴东“4.21”重大滚装船翻覆事故和利川“5.8”煤矿瓦斯燃烧事故,中断了我省连续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记录,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7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于8月9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并下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省安监局与省政府法制办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10月11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规定》草案。随后,经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4日,省政府以339号令正式颁布。
《规定》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府规章。《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定》的主要特点及内容
《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地方政府规章,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从严治安和统筹执法的原则,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高度重视与严格要求的统一。
《规定》共41条,我归纳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立法的宗旨及其法律依据。《规定》开宗明义,指出制定这部规章的目的,就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的法律,主要是《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即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内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以及事故报告、救援和善后赔偿的责任。其主要内容包括13个方面的具体责任。
四是明确了十个方面的主要制度。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制度、安全准入制度、从业人员权利保障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是明确了法律责任。《规定》对于企业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形设计了12条法律责任条款,占29.3%,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安、重典治乱”的安全生产方略。处罚种类有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贯彻落实《规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讲《规定》的重大意义,解读学习《规定》具体条文。我们将分行业、分层次举办安监系统、企业负责人培训班,让所有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企业从业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自觉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准以及考评办法,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和安全生产责任选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企业领导现场带领值班制度、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及责任追究的督办制度、企业安全投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全省安监部门将及时开展贯彻落实《规定》的专项检查,组织对企业进行学习《规定》的专项测试。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将检查督导的情况在全省通报。
四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我们将把企业落实《规定》的情况作为执法的重点,编制执法计划,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开展执法文书点评,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治理等情况,逐一进行严格监督。对违反《规定》相关要求的依法严厉处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你们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深入挖掘了一批安全监管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了一些企业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对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诚恳的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全省安全生产,帮助我们加强安全监管!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省政府《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谢谢大家!
文成国:下面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段轮一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段轮一: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各位媒体单位一起来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的10月14日,经李鸿忠省长签署、省政府发布了第339号令,关于《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1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是继湖北省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之后,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也就是五年前)提出并确立安全生产的理念和原则。科学发展必须要以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关爱生命的理念,经过五年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样一个理念逐步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近年来,湖北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并且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到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和基础薄弱的制约,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偏高,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尤其是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两次事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关键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政府急、企业不急,上面急、下面不急的局面;在每年定安全生产指标的时候很重要,开会追究责任的时候很重视,在日常工作当中是不重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企业受到利益驱动,重当前、轻长远;重生产、轻安全。还有一些企业违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就是要全面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为企业是生产的基本来源,政府只是管理机关。如果我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根源上说,总是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说全社会每个生产单位、每个基本单位都能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就会少发或者不发,因此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就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规定》是我省第一步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府规章,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各类企业及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规定》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体现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坚强信心;标志着我省企业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增强贯彻实施《规定》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熟悉和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推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企业都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规定》,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掌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分层次、分行业举办《规定》培训班。组织企业负责人认真的学习,使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的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规范。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要把企业作为重点,采取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把《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位从业人员,使他们全面了解《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结合实际,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规定》的活动,要对一些学习贯彻《规定》行动快、效果好的地方、单位、企业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要选择一些贯彻落实《规定》行动迟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行业、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三、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规定》已经正式发布,关键是要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所有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根本途径,各类企业要自觉对照《规定》界定的13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抓好落实。当前要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推进责任落实到位。要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特别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值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前一段对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要带班下井的制度以后,有少数煤矿(外地煤矿)就提了一大批煤矿助理、厂长助理,就把这些人派下去下井下矿,这是上有政策规定,下有对策,提拔了一大批虚的矿长助理下井。我们现在对领导人带班下井下矿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旦发现有逃避领导带班下井下矿制度,而提一些所谓的矿长助理现象,我们是严惩不贷的。
要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实现和预案落实,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加实施《规定》的自觉性,提高贯彻落实《规定》的执行力,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落实措施,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精神贯穿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层层挂牌督办、有奖举报等制度。
三是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各职能部门作为政府监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依法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严格监管,加强检查指导。各个职能部门作为监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存在着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政府各个职能部门都有很重要的监管职能,大家要齐心协力,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要督促所有企业对照《规定》的规定,认真查找和并解决现有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学习贯彻《规定》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重点督促企业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逐条的对照《规定》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要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项宣传贯彻,让这一些相关规定,这样的观念都要贯彻到每个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工人的思想当中去。要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监督渠道,维护社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定》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监管执法提供了法规依据。各地要按照李鸿忠省长“三铁”的要求,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依法对企业贯彻《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持续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最后再次谢谢新闻界朋友,帮助我们共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落实。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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