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是省政府换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
怎样选人?如何用人?决定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选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就此,记者特地采访了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省委在选拔任用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选任工作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切实推进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严格依法任用干部。按照建设法治国家、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提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时,注重考察人选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任用干部。(3)积极推进干部交流。结合省直领导班子集中考察情况和部分市州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活力。(4)努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选配一批年龄比较轻、学历层次高、专业素质好、有基层领导经历的领导干部,注意选拔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5)认真执行有关任职年龄界限。按照有关规定,换届时,省政府组成部门正职新提名人选原则上应能干满一届,继续提名的人选年龄不超过58周岁。在现职岗位已任满两届的不再继续提名。(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