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低保人员参加医保后,将主要在各市、州、县开办的“惠民医院”或县级开办的“惠民医疗窗口”看病。
惠民医院应具有基本医疗设施、技术水平及常见病的诊疗、抢救条件和能力。低保对象因病确需转诊的,由惠民医院及时提出转院意见,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记者了解到,我省17个市州中,目前已经有14个市州建立了惠民医院,咸宁、恩施的惠民医院目前在筹备中,预计9-10月可运行,神农架已开设惠民医疗窗口。武汉市现有一所惠民医院,设在武昌区,考虑到该市低保人员较多,已计划在汉阳、江岸各建一所惠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