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全力应对台风“红霞”和强降雨天气
加强监测预警 做好避险转移
7月25日22时,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25日22时,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由台风级加强为强台风级,其中心位于广东惠州市惠东县东南方向大约100公里的近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预计,台风“红霞”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增强,将于26日凌晨在广东深圳到海丰一带沿海登陆。
25日,中国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为二级,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云南、广西、四川以及黑龙江、吉林、甘肃等地可能受影响的省级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25日18时,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和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渍涝风险气象警报。水利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红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橙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受台风“红霞”及外围环流影响,25日至27日,江西南部、湖南东部等地有大暴雨,局地有特大暴雨。25日,应急管理部针对江西、湖南启动国家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同时维持针对广东、福建的国家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25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多部门和重点省份联合会商,研判台风“红霞”和强降雨发展趋势,研究部署重点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
25日16时,国家防总将针对广东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并同步针对江西、湖南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25日16时,水利部针对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份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交通运输部已启动台风二级防御响应、强降雨二级防御响应。25日,交通运输部调度广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福建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南海救助局和广州打捞局,要求升级各项部署、管控、防范举措,对台风核心影响区的船舶,全面落实“关、停、撤、转”措施。
为应对台风“红霞”,25日23时,广东省防总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Ⅰ级应急响应。截至25日16时,广东已有19个市135个区县启动防风、防汛应急响应。25日20时,福建省气象台将暴雨预警提升为Ⅲ级,继续发布台风预警Ⅲ级,福建省防指决定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并维持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李红梅、蒋雪鸿、刘温馨、邓剑洋、韩鑫、程远州、付文)
编辑:郭妍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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