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历程,最基本、最核心的作法和经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改革创新。
(一)政府主导,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中央关于"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我省实行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责任制。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贫困县,省长亲自担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和老区建设委员会主任,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性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每年组织省直29个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省重点贫困县整村推进和市州党政主要领导扶贫责任制进行100分制验收考核。新阶段以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10个重要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不断加大了资金投入。以近三年统计,2005年省级财政在原有老区每年投入2800万元的基数上,从2005年至2007年,每年再递增1000万元,用于贫困老区扶贫开发,三年累计投入老区资金1。44亿元。2006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贫困村的工作经费,新增2000万元,用于扶贫搬迁。2008年,在原有每年投入各项扶贫资金1。1亿元的基数上,又新增了3500万元,至此,我省省级一年投入的配套扶贫资金达到1。45亿元。与此同时,各市州县也增加了本级扶贫投入,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社会参与,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全省各级大力实施"1321帮扶工程",即由1名县级以上领导,带领3-4个部门,连续用2年时间,帮扶1个重点贫困村脱贫。有1000多名县级以上领导、3000多个党政部门对口帮扶贫困村,筹措扶持资金5亿多元。省直110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派出干部联县驻村,对口扶贫,先后直接投入帮扶资金3。1亿元,引进资金2。2亿元。15个中央国家机关和单位,定点帮扶我省24个重点贫困县市,共直接投入资金2。5亿元,引进资金2。98亿元。仅国家烟草公司直接扶持郧西县扶贫资金累计达1亿元。同时,积极组织大中城市、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社会各界向老区贫困地区捐资达1亿多元。武汉市177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郊县20个老区乡镇106个贫困村,每年投入帮扶资金和物资折款都在2000万元以上;同时,该市从1996年起,对口帮扶郧西、来凤县,8年累计帮扶项目145个,建希望小学15所,无偿援助款物超过1亿元。
(三)突出重点,全力完成五项工作任务。一是整村推进。我省规划了8614个重点贫困村,从2003年开始,采取一次规划、两年实施、第三年验收的办法,每年整村推进500-1103个重点贫困村,目前已实施4912个贫困村。并制订12条验收标准,集中80%的财政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加上整合交通及涉农部门资金,使每个整村推进村的投入总量达到100万元以上,努力实现贫困户、贫困村双脱贫。二是产业扶贫。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41。34亿元(其中小额贷款11。77亿元),重点扶持100家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扶持29个重点贫困县市各发展1-3个种、养、加支柱产业,发展各种特色基地1600万亩,带动了一大批贫困农户脱贫。三是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我省率先在全国组织实施了"雨露计划",率先成立了"湖北雨露集团",在全省认定了103个"雨露计划"培训基地,5年组织了17。5万名贫困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99%实现了稳定就业,以此带动全省70万人脱贫。四是扶贫搬迁。这是省政府连续5年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我省第一轮规划5万户、20万人。从2004-2008年,省投入扶贫资金2。1亿元,市县配套4250万元,每户补助4000-6000元,采取集中、分散、梯次等方式有序搬迁,5年共有5。25万户、21万人搬出了深山老林,告别了低湖库岛等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特困地区。五是老区建设。我省老区面积大,贡献大,影响大。2001年,省人大在全国第一个颁布了《扶持老区条例》。2005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决定》,出台了10条优惠政策。中央拨款和省级集资投入我省老区建设资金,每年达到1亿元,兴建了一大批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项目,解决了很多老区基层最迫切、贫困群众最需要的民生问题。
(四)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一是改革扶贫资金管理。率先在全国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因素分配、切块到县、封闭运行、集中支付、报账使用"的管理办法;改革过去大小项目均报省级审批的方式,简政放权,实行"扶贫项目县审批、县负责、省督查"。使资金运行提前了半年,使用效率明显提高。2007年,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对各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湖北被评为全国第一。二是创新小额信贷到户办法。2007年,我省选择4个重点贫困县14个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合作社,开展村级生产互助资金试点,今年已扩大到11个贫困县市33个贫困村,实行小额信贷与农户对接,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直接与贫困户对接,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贷款难问题。三是探索连片开发机制。争取国务院扶贫办安排1000万元,整合省直部门帮扶1亿多元,在革命老区大悟县、少数民族建始县开展"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今年,再次争取国务院扶贫办在红安县开展老区建设试点,推进扶贫开发、老区建设与县域经济结合,与现代农业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不断提高整体脱贫效益。四是改进贫困监测方式。坚持村民推荐、评选贫困户,乡村入户核定贫困人口,上墙公示,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账。从下至上建立扶贫数据库。对贫困户实行台帐制、销号式动态管理,做到脱贫一户、销号一户,返贫一户、建档立卡一户,形成了比较科学的贫困监管体系。
通过上述富有成效的工作,新世纪我省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全省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833万人减少到2007年底的572。7万人(建档立卡数),共解决了260万人的温饱和脱贫问题,平均每年减少43万人。
二是贫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29个重点贫困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1505元增加到2007年的2224元,平均年增长120元,超过了《"十五"扶贫规划》提出的年均增加50元的目标。特别是2007年29个重点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90元,增长15%。
三是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以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为契机,新修和改扩建公路2。5万公里,实现了98%的行政村通公路;实施饮水解困工程,解决了125。4万人、78。4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新增基本农田40万亩,人平当家田地达到0。61亩,人均占有粮食380公斤;贫困地区村村通电话和3。2万贫困农户用电难问题得到解决;扶持58万农户兴建沼气池,退耕还林372。7万亩,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是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加快。29个重点贫困县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3788元增加到2007年的5854元,年均增长7。52%;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也由175元增加到232。6元,年均增长4。8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和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均有明显增长。
五是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全省扶持贫困地区新增教育、卫生用房面积80万平方米,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新建和改造乡村卫生院(所)857个,贫困地区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缓解;实施"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村村覆盖;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为贫困地区50万农户每户培训1名科技致富明白人。
我省扶贫开发的显著成效,缓解和缩小了区域、城乡、贫富之间不断扩大的差距,促进了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成为全省政通人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