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情况。
根据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发的国务院第49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增强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发布实施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同时,也对规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施行的准备工作,以荆政办发[2008]1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黄建宏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王守卫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监察局、保密局、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1日,王守卫秘书长主持召开40个市直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施行《条例》的各项工作。为了确保5月1日《条例》顺利施行,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各地、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本单位制作、生成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其中,主动公开的有九个方面: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对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政府和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公示、听证会、咨询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在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有需求的市民也可以到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查阅、索取信息资料。对一小部分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将通过研究论证,确定是否予以公开。
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于市民方便、快捷地查找政府公开的信息,同时也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种有效手段。荆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已于今年2月编制完成,现在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的基础上,经过保密审查,对凡属于应当公开的都按规定纳入了公开目录,并对外公开。目前,市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也已经基本上完成,市民登录各部门网站就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方便的查找自己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市政府确定市档案馆为政府信息的集中保管单位,并成立了文件服务中心。今年以来,市档案馆进一步规范、改进了文件服务中心建设,将面积最大、光线最好、进出最方便的办公室作为现行文件保管和利用场所,购置了柜架、桌椅、微机、空调、饮水机等必备设施,给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查阅和利用场所。同时,在市直个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收集了70多家单位的近20000份现行文件进入文件中心,作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信息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市民开发,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认真搞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今年4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都在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已经生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并统一链接到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形成了较为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链接通道。同时,开设政务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市政府已在网上公布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受理流程及答复时限,形成一套完整的受理答复制度。《条例》实施后,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各单位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市民申请后,属于涉密信息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将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明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将正式施行了。尽管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前期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对于这项全新的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摸索之中,准备工作的好坏有待于正式实施后实践的检验。下一步,市政府将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改进考评办法,实行现场评议与网上调查、问卷测评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5月份,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一次对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的抽查,以迎接省政府6月30日前的检查。在此,我也希望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政府这方面工作的宣传,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