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质量,省普查办将从省环保局机关、省环境监察总队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抽调专人组成8个督察组,分片对各地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入户调查填表质量进行专项督察。
督察工作从3月25日开始,到4月25日结束。此期间内,督察组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市(包括县市区)开展不定期的督察。
督察内容为:前期准备工作扫尾情况,包括人员、经费落实、清查成果的完善等;入户调查的准备情况,包括入户调查方案、入户调查方式等;质量保证情况,包括填表依据、质量保证措施等;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包括信息传递责任制度、月报和旬报报送情况等。 (杨念明、李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