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和谐湖北 > 生态湖北
武汉市物价局:塑料袋不准低于成本销售
2008-05-28
字体显示:       

  随着6月1日限制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时间临近,武汉市物价局昨召集中百超市、华联等本埠10家主要超市负责人,要求其塑料袋务必明码标价,并不得低于成本销售。

  武汉市物价局人士指出,商家对塑料袋定价时,除了不能低于进价或生产成本价格外,也不得采取赠送等其他方式变相无偿提供;也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价向顾客收取塑料袋价款。

  此外,“限塑令”中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有偿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家提供的用于装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并不包括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所以,“限塑令”实施后,顾客仍可在购物时免费获得水产、蔬菜、水果等的预包装袋。(熊星星 石佳)

 

来源: 楚天都市报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