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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进京机动车 7月起须挂环保合格标志
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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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5月12日)从省环保局办公室获悉,凡在今年7月1日至9月20日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湖北省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须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否则将禁止进京。

  从6月份开始,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应根据辖区进京机动车情况,按月向省环保局申领环保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证。

  已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进京机动车,仍须执行奥运会期间的其他环境、交通管理措施。(梅军)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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