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未缴保费的保单超过2年则永久失效
20日,星期天,江园金没有休息。拿着客户多年前登记的资料,他从汉口宝丰路步行到航空路,寻找“失踪”的客户。
江园金是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的一名客服经理,每天工作就是寻找已失去联系的老客户。从去年3月至今,他已联系上200余名“失踪”的客户。
四处打听,忙了近2个小时,江园金终于又找了一名客户,为其更新了相关信息。
类似因“失踪”导致保单“休眠”的客户不在少数。所谓保单“休眠”,主要指投保人购买保险后,既未完全履行义务,又未及时享受权利。通常情况下,由于投保时登记信息不准确,或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造成保险公司无法与其联系,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由于产险多是短期险,而寿险往往长达数十年,这一现象在老的寿险公司中比较普遍。
昨日,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等几家寿险公司的湖北分公司,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省“休眠”保单至少达50万件。“‘休眠’保单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形成于1996年至2000年间。”多位保险业资深人士介绍说。
自1996年以来,我国保险业进入飞速发展期,保险公司服务能力一时跟不上,加之保险业务员变动频繁,导致当时许多客户登记的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
同时,近年来,城市日新月异,旧城改造、道路改名和居民乔迁非常普遍,部分客户虽然每年按期交保费,但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联系方式,导致保险公司提供服务时,客户“失踪”了。有些客户将保单遗忘,未能及时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
根据《保险法》规定,超过60天未缴保费的保单暂时失效,但2年内可申请复效;超过2年则永久失效,只能办理退保手续。许多“休眠”保单的持有人因此遭受不同程度损失,严重的甚至导致永久失效。(严珑、胡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