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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专家提示 很多折价品不是正宗货
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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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江城不少大型超市纷纷推出电视机“以旧换新”的活动,刚刚“凑完热闹”的武昌消费者吴女士投诉称,超市说“换新”时能充抵300元的旧电视,消费者要求退还时却变成100元。

  吴女士在洪山体育馆旁某超市购物时,超市正在做电视机以旧换新充抵300元的活动,她便将家里的旧彩电搬来,准备换成自己看中的一款21寸超薄纯平电视。可超市告知,目前此型号电视在武汉已断货,无奈之下,吴女士挑选了价格更贵的25寸电视机。

  几天后,吴女士发现,自己最先看中的那款电视在其他家电卖场都有售,并未断货,便要求超市退还旧电视。超市却称,旧电视已按每台100元的价格处理掉了,要退只能退还100元现金。

  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交易过程中,超市断言武汉断货,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消费者要求退还旧电视,超市应无条件接受。经调解,超市退还消费者300元现金。

  省消委消费指导部胡岳元表示,已接到多起以旧换新的投诉,有的“新品”是厂家停产的库存货,有些厂家可能将样品机、因质量问题维修过的机器拿来“以旧换新”。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要摸清折价机型的底价,索要正规发票,选择完善的售后服务,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没有维权依据。(张乐克 方莉)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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