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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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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罗田县召开的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出现感人一幕:浙江农民钱自驳、罗田农民潘金花等8名法律援助受益人,将鲜红的锦旗送到县领导手上。

  罗田县针对一些贫困群众和15万多名打工者维权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把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来落实。每年都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有求必应的包保责任状。县委书记罗刚、县长肖燕梅帮助解决了人员编制、经费以及办公自动化等问题,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从全县司法骨干中选拔。

  为了方便群众维权和开展法律援助,县法援中心在各乡镇、村设立了法援工作站和联系点;专门派律师和聘请工作人员在深圳、北京、上海等15个大中城市设立维权和法援办事处、联系点,建立了法律援助网页,印发法律援助名片,方便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求助。凡是由该县法援中心经手的案子,公、检、法、司、劳等有关部门均实行减免缓收取有关费用。

  法援中心不分本县和外县,都有求必应。3月,武穴市农家妇女曾玲琴的丈夫在打工时遇车祸死亡,她到打工地索赔未果,后从网上得知罗田法援中心,慕名打来求助电话。罗田法援中心特事特办,次日由该县司法局分管的副局长带领援助律师,赶赴宁波帮其维权,为该农妇索回赔偿80万元。近两年来,法援中心办理法援案件189件,挽回补偿2000多万元。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要求全省学习推广该中心经验。(林永迪、叶建辉、廖祥应、何超)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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