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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规范工作用语 法官“口无遮拦”要受罚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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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在接待当事人和诉讼过程中,不能口无遮拦。3月12日,汉江中院出台规定,规范法官用语。

  汉江中院制定并下发的《法官文明用语和法官忌语》规定,该院法官在诉讼活动和信访接待中,要多用“请稍等”、“谢谢你的配合”、“请原谅”等文明用语,不得使用“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这事不归我管,你想找谁找谁”等22条忌语,一旦有法官违规,该院接到投诉并查实后,将对当事法官作出批评教育、取消年底评优等处罚。

  汉江中院负责人介绍,该院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和法官忌语,目的就是要让人们改变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进一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舒均 吴涛)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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