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总工会通报,从今年起,将每两年在全省开展一次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每次拿出奖金100万元,其中单项最高奖金10万元。
据了解,此举旨在激发全省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的热情。评选范围和对象包括:湖北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职工(含农民工;港澳台资企业内地职工和合资企业中方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非职务性成果。个体工商业者和离退休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也纳入评选表彰的范围。
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的条件是,技术创新成果应具有实用性、先进性和有效性。提出在创新技术、创新工艺、研发工具、改造设备和创新产品等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都可以纳入评选,包括职工个人在生产一线可能取得成绩的所有方面,如技术改进和技术发明等。(秦璇 潘春芳 肖凌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