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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武汉首判“乱运渣土案” 一工地罚款两万元
200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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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17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将当地一桩拖了10个月的“擅自清运渣土处罚”划上了句号。被告工地被判罚款2万元。

    武汉市渣土办说,这也是当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渣土违规清运罚款的第一个案件。洪山城管执法大队称,此前的20多起同类案例,均在庭审期间达成和解,未强制处罚。

    去年5月,当地一家出版社投资建设项目——国际商务大厦时,因施工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且擅自清运,在反复制止仍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城管将其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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