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04〕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四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决定抓紧实施“三个一批”、“三个一百”和“三个一律”的“三个三工程”。“三个一批”指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方面,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三个一百”指在加快发展方面,重点支持一百家大型企业做强做大,重点培育一百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重点推进一百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律”指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凡是可以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三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三个三工程”的指导原则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原则。实施“三个三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立足点和着力点。顺利推进“三个三工程”,对于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中部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发展区和现代物流中心区,对于真正搞好“三改一培育”(改善环境、改革体制、改进作风和培育市场主体),对于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施“三个三工程”的指导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和调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使企业真正成为“四自”的市场主体和“做强做大”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坚持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实施和储备机制,强化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责任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省政府成立“三个三工程”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参加的协调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检查考核和督办工作。“三个三工程”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推进一百家大型企业做强做大、推进一百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和考核管理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的综合协调和考核管理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培育一批民营企业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培育一百家有发展潜力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和考核管理工作由省经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三个一律”工程的综合协调和考核管理工作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上述四个牵头部门要对“三个三工程”所涉及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分步实施,分阶段考核;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三个三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与服务。省发改委要对“三个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反映,负责编辑“三个三工程”工作简报。
二、“三个一批”的实施意见
(三)实施“三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未改制或尚未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其中大型国有企业50家(含中央在鄂企业),国有骨干企业100家,纳入全省重点指导的范围;筛选100家有一定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全省重点指导范围。具体目标是:(1)从2004年起,用2至3年时间,基本完成大型国有企业转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2)从2004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成为民营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和控股地位。(3)通过3至5年的培育,把百家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多数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都要进入全省同行业的前10名,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四)使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工作重点。
首批纳入改制的50家企业是: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湖北富思特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南车集团武昌车辆厂、中石化集团荆门石化总厂、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铁道部第四勘察设计院、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鄂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环集团公司、湖北荆襄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汽车集团、湖北蒲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铝业集团、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武汉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一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尔雅集团公司、黄石东贝冷机集团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襄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沙隆达集团有限公司、东风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盛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重点: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促使出资人尽快到位,形成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二是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的步伐,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首批纳入的50家大型国有企业要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点瞄准国际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国内100强或处于国内行业前3位的各类企业和企业集团,把引进资本与引进机制、引进技术、引进市场结合起来,做强做大产业。三是加快推进国有大企业战略性、开放性重组。支持鼓励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收购、控股、参股优势国有大企业,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大企业改组,使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实现多元持股。2004年,省里将集中选择10家大型国有企业,鼓励外商、民营企业并购;选择10家国有股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向外商、民营企业出让国有股权。四是转变政府职能,精心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政府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使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规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国企改制的审计监督。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六是大力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力争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
(五)使一批骨干国有企业转制成为民营企业的工作重点。首批纳入转制的100家企业是:湖北楚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光盐化有限公司、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矿、湖北省十堰市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宏图飞机制造厂、湖北东方化工厂、中南光学仪器厂、国营江新机械厂、武汉重工成套设备工程公司、国营汉丹电器厂、湖北天鹅涂料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华舟特种设备厂、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联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煤气公司、武汉市滨湖机械厂、武汉市无机盐化工厂、武汉市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盛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武汉市新华书店、湖北矿山储运公司、湖北无线电厂、国营9603厂、省轻工业机械厂、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黄石纺织机械厂、黄石电缆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湖北三环管业有限公司、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松宜煤炭矿务局、湖北省松宜矿区铁路管理局、中南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宜都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钢球厂、宜昌市长江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刘家场水泥厂、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天爱百颗药业有限公司、襄樊惠普印染实业总公司、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襄樊市仪表元件厂、国营建昌机械厂、湖北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电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荆大精密钢管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广兴无线电总厂(711厂)、荆州市南湖机械总厂、十堰市汽车车架厂、湖北省华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通达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多菱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黄冈白莲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基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黄冈水泥总厂、湖北省第二机床厂、白莲发电设备制造厂、国营汉光电工厂、湖北神风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棉纺织厂、云梦棉纺织厂、应城石膏矿、湖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宝源集团、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仪表厂、鄂城水泥有限公司、湖北卫东机械厂、湖北省嘉鱼棉纺厂、湖北飞宁方向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银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煤机厂、湖北铁树纺织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天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铁合金厂、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重点:一是继续加强以“双退”为核心的国有骨干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二次改制”,进行更彻底的改革,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利用外资和民营企业重组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吸引外资和民营企业收购、控股国有企业,改善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放开受让国有产权比例。三是积极稳妥地探索管理层收购。鼓励经营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收购重组国有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应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严禁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四是积极推动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按照确保重点、掌握节奏、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对重点困难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国有困难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五是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中,在按政策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前提下,所有职工都要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起市场机制下的新的劳动关系。
(六)使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湖北经济发展排头兵的工作重点。首批纳入的100家民营企业是:武汉徐东集团、武汉蓝星电脑集团有限公司、红桃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公司、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公司、武汉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公司、湖北多人多集团公司、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爱帝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珍药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团结集团(武汉团结激光股份)、武汉智能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公司、湖北联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安居工程发展公司、武汉市小蓝鲸健康美食公司、武汉市三五酒店管理公司、武汉华氏集团、武汉大枫股份有限公司、源泰铝业制品有限公司、湖北唐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太和服饰有限公司、武汉田田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公司、武汉元田制衣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远大制药集团股份公司、武汉有机实业股份公司、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武汉绿世界环保科技股份公司、武汉猫人服饰有限公司、武汉龙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万向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双虎涂料有限公司、黄石福星铝业有限公司(民企)、黄石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陈贵矿业集团、黄石华灵集团、黄石鹿峰集团、黄石劲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荣华东风汽车专营公司、十堰市京华超市有限公司、十堰奥斯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荆州奥达纺织公司、荆州博尔德公司、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湖北蓝星集团公司、湖北银欣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集团、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湖北银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襄樊正大有限公司、湖北顾地塑胶有限公司、鄂州吴城钢铁有限公司、鄂州科氏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湖北多佳集团、湖北荆玻新兴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京山华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湖北金龙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沙洋县华溢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戴蒙德机械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集团黄冈有限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公司、黄冈卓尔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兴成建陶有限公司、广州蒙特利湖北分公司、湖北恒日宏源化学原料药业公司、武穴市富源表业有限公司、蕲州棉纺有限公司、云梦楚嘉利饼业有限公司、湖北钢赢有限公司(出口)、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孝棉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咸宁市精华纺织有限公司、湖北玉立砂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仙桃裕波纺织公司、湖北福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湖北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公司、天门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湖北省天宇时装有限公司、湖北双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大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永阳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废除限制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开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改制,引入民间资本和竞争机制。二是切实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和协调我省30家担保公司以服务民营企业为重点,巩固发展担保业务;衔接、指导20个扩权县市建立担保机构,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担保业务;积极筹建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三是加强政策导向。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及资金扶持方面,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视同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减免以及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四是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规范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展开竞争的环境,降低有关收费标准,制止“三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实施“三个一批”的主要措施。实施“三个一批”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政府主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等职责。一是各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代表各级政府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对不同类国有资产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二是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范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各级政府及国资管理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依法运作,规范透明,责任落实。各级监察、国资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规范运作。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要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根据新的形势组建一批新兴的行业协会组织。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一些政府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确保行业协会职能的确立和到位。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的引导与监督,保证其行业行政的社会公信度。四是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各级政府要将各项办事程序、审批环节、办结时间和收费事项等,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公示,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要开辟企业用工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建设用地、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五是坚决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重大新产品开发资金、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科技三项经费、生产调度资金等方面向重点企业倾斜,主动协调金融部门优先解决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要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稳妥发展财政、金融机构及法人参股的地方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民间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路子,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六是加强分类指导和试点工作。要对各类企业实行分类指导,中央企业由省国资委配合国务院国资委,重点抓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按照“四个一批”的办法稳步推进;国有骨干企业和100家民营企业由各市州负责,省国资委、省经委分别督促检查。七是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各地要对落实省委〔2002〕9号和〔2003〕5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改革办法,巩固改革成果。省财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国土、城建和银行等部门要尽快出台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配套措施,保证省委、省政府支持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三、“三个一百”的实施意见
(八)实施“三个一百”的工作目标。一是重点支持100家大型工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强做大。通过3至5年的培育,使其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争取到2010年,有10家企业销售收入过100亿元,有30家企业销售收入过50亿元,有60家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二是重点培育100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结合我省工业的实际,选择100家发展潜力大、企业机制活、经济效益好、具有“专、新、特、精”特点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这100家重点中小企业每年发展速度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其中,有30%的企业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大中型企业。三是重点推进100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选择100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工业项目并纳入到全省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之中,对其中的一些重点项目,省政府将采取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继续实施省领导挂点的办法,推进一批项目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九)重点支持100家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工作重点。首批纳入的100家企业是:武汉邮电科学院、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武汉NEC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多普达通讯有限公司、武汉唯冠科技有限公司、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普天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蓝星电脑集团公司、宜昌凯普松电子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公司、湖北三环集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湖北神电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公司、湖北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长江铝业有限公司、湖北银龙镀铝薄板厂、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江集团丹江口铝业有限公司、湖北华盛铝电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荆门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东风金狮轮胎有限公司、沙隆达集团公司、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洋丰集团公司、黄麦岭磷化工公司、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宜昌新丰化纤工业有限公司、湖北仙桃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尔雅集团公司、武汉爱帝集团公司、武汉一棉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奥达纺织有限公司、襄樊银河纺织有限公司、孝感孝棉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五四二纺织总厂、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武汉长利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海尔电器有限公司、武汉晨鸣纸业公司、湖北丝宝股份公司、武汉百威国际啤酒公司、武汉华润啤酒公司、湖北金龙泉集团、湖北京山轻机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东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乐集团、中包富思特集团、襄樊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清江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塑料集团公司、武汉红桃K集团、武汉健民股份有限公司、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公司、武昌造船厂、中航集团航宇救生装备公司、武汉船用机械厂(四六一)、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山船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
工作重点:一是对列入的重点企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每年进行必要的更替。二是对省重点支持的100家大型工业企业和企业集团,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非国有企业的兼并扩张、资产重组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利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由企业自主决策,其它项目也要简化审批程序。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企业重大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
(十)重点培育100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工作重点。首批纳入的100家中小企业是:武汉马应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友芝友乳品有限公司、武汉太和服饰有限公司、武汉市春笋新型墙体材料公司、武汉绿世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帮化学公司、武汉公用客车厂、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适普软件有限公司、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阳新鸿骏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黄石美岛服饰有限公司、黄石业正镀铝薄板有限公司、黄石芳通药业公司、黄石卓创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万达金卡有限公司、黄石三环锻压机床厂、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丹江口市丹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汽车电器厂、十堰市益民铜材有限公司、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雁玻璃钢有限公司、十堰市帮达科技发展公司、十堰市先锋模具公司、湖北恒隆公司、小天鹅荆州电气公司、湖北九龙公司、荆州市环宇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公司、湖北四联汽车工业股份公司、石首市致源晶体器材公司、白云边酒厂、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恒达石墨集团公司、黑旋风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都惠汇宜陶瓷有限公司、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公司、湖北天鹅涂料化工股份公司、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枣阳福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襄樊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襄樊市瑞源纺织有限公司、鄂州科氏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湖北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湖北祥泽铆钉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戴蒙德机械有限公司、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公司、钟祥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钟祥市新宇机电制造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荆门市维益电子包装材料公司、湖北白莲铝业高新材料股份公司、湖北麻棉纺织(集团)股份公司、湖北气门有限公司、湖北力美制动元件股份公司、蕲春县九方园特制板材有限公司、蕲春县第三塑料厂、团风高格棉制品公司、湖北贵族真空器皿股份公司、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公司、时珍医药集团公司、湖北神风机械工业股份公司、湖北永和安门业有限公司、国营红林机械厂、湖北银光盐化有限公司、湖北安陆棉纺织集团公司、湖北玉兰膏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舒氏集团、应城长江赛孚公司、咸宁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田野集团、湖北飞宁方向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康华包装医药有限公司、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仙桃中星电子材料公司、湖北联亮纺织有限公司、湖北东荣钢瓶制造有限公司、湖北仙光日化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潜江市东方汽车零部件公司、湖北金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神农架兴神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施恩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公司、湖北华龙村茶叶有限公司、恩施市宏业魔芋有限公司、天门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天宇时装有限公司、湖北成田制药有限公司、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公司。
工作重点:一是对全省100家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动态跟踪、滚动编制的办法,每年进行必要的更替。二是切实改进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鼓励专业银行增加对100家重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形式重组上市,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公开募集的股权融资方式。各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公司要优先为100家重点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三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壮大提高。鼓励和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重点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鼓励和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享受国家和省级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帮助重点中小企业开展咨询、认证、精品名牌申报等服务性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和支持重点扶持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努力扩大出口,落实重点中小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扶持企业对外招商、出国考察培训和在境外投资办厂。五是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力度。省政府要拿出专项技改贴息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
(十一)推进100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工作重点。首批纳入的100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是:武钢二冷轧工程、武钢二硅钢一期工程、武钢500万吨球团矿工程、冶钢90万吨焦化工程、鄂钢焦化改造工程、大冶有色金属公司10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工程、丹江铝业公司电解铝扩建工程、阳新鸿俊铝业公司电解铝扩建工程、宜昌长江铝业公司电解铝一期工程、武钢3号高炉易地大修改造工程、福星科技公司子午线轮胎钢帘线项目、武钢冶金节水改造项目、鄂钢新建高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冶钢集团东钢公司30万吨焦化工程、冶钢集团东方管业公司30万吨球墨铸管生产线项目、华新水泥股份公司阳新水泥项目、华新水泥股份公司恩施水泥项目、湖北华祥水泥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武汉亚东水泥改造项目、武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及原片配套工程、湖北世纪新峰水泥公司新建水泥生产线项目、华新水泥股份公司武穴水泥项目、华新水泥股份公司襄樊水泥项目、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工程、神龙汽车公司调整产品结构N7轿车技术改造项目、荆州恒龙汽车制造公司转向器项目、神龙公司发动机及车桥改造项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重车改造项目、神龙汽车公司标致-雪铁龙系列产品T53燉T51车型改造项目、神龙汽车公司第二期15万辆轿车扩产项目、湖北神龙汽车电机股份公司引进美国大功率电机生产技术项目、东风汽车公司(襄樊轿车生产基础)中高档轿车项目、湖北大峪口矿肥结合项目启动工程、湖北化肥厂化肥原料油改煤工程、宜都海南欣龙股份公司磷酸二氢钾项目、宜化集团股份公司年产10万吨PVC项目、湖北双环公司20万吨合成氨油改煤工程、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年产30万吨NPK复合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食品六偏磷酸钠工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公司磷酸二铵及NPK复合肥工程、沙隆达集团农药新品种改造项目、湖北华丽染料工业公司活性染料项目、东风金狮轮胎公司轮胎扩建项目、仙桃裕波牛仔股份公司年产20万锭精棉纺项目、孝棉实业有限公司高档服装面料项目、武汉一棉集团高档面料项目、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棉纺织改造项目、湖北金安纺织集团棉纺织项目、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精棉纺项目、慧狮塑业有限公司1万吨无纺布项目、湖北化纤集团金环公司粘胶长丝技术改造项目、襄樊三五四二纺织总厂引进设备改造项目、湖北金龙泉股份有限公司1万吨SMS高档无纺布项目、潜江顺达纺织有限公司改造项目、湖北银河纺织股份公司高档面料项目、农夫山泉天然水及果汁饮料项目、汇源集团黄冈有限公司果蔬汁饮料项目、太子奶生物科技黄冈公司新建果蔬汁生产项目、湖北武昌鱼股份公司水产品深加工项目、湖北天颐科技股份公司双低菜籽综合加工项目、湖北银欣集团鱼米高钙膨化食品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湖北赤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武汉烟草(集团)公司制丝项目、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蒲圻电厂工程、宣恩洞坪水电站工程、黄石西塞山电厂工程、黄龙滩扩机工程、青山油改煤工程、竹山松树岭水电站工程、长阳招徕河水电站工程、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黄冈大别山火电厂工程、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鄂坪水电站工程、武汉关山垃圾发电厂工程、九宫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忠武天然气主管线工程、武汉市天然气城市管网工程、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光纤阻水材料和光纤涂料产业化示范工程、湖北安琪酵母股份公司年产10000吨益生素产业化项目、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公司药用L-型氨基酸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武汉光迅科技公司高速大容量光纤通信系统关键光电子器件产业化项目、金石凯激光技术公司介质膜干涉光滤光片产业化项目、华工科技产业股份公司新型高性能热敏陶瓷元器件产业化、武汉烽火网络公司基于X.85燉X.86标准的宽带IP接入设备产业化项目、武汉同济现代医药公司便乃通中药现代制剂产业化项目、湖北广济药业股份公司年产1300吨核黄素产业化项目、宜昌人福药业公司国家级麻醉系列新药产业化项目、华工科技产业股份公司半导体光放大器与激光器芯片产业化项目、微球透镜光耦合器件产业化示范工程、红桃K集团当归芍药颗粒产业化示范工程、武汉电信器件公司10Gb燉s光发送接收模块产业化项目、武汉邮科院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品开发项目、湖北三环信息银税一体终端项目、长飞公司特种光纤项目、武汉东太信息产业公司数字电视解码转换器项目、湖北丹晶电子材料公司铌酸锂人工晶体产业化项目、湖北仙桃中星电子材料公司高纯超细金红石电子级二氧化钛项目。
工作重点:一是认真编制全省100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计划。要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采取滚动编制的办法,每年进行更替。其中,部分工业重点建设项目还将纳入全省年度重点建设计划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对100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和项目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关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联系重点建设项目;省级有关金融单位要加强银企沟通,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省国土部门要简化项目征地审批手续;海关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项目进口设备通关效率。三是加强工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勘测、设计、评估、报批等前期工作,使其尽快具备建设条件,避免和防止重大项目“断档”。
四、“三个一律”的实施意见
(十二)实施“三个一律”的工作目标。一是认真清理地方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行政许可法》相冲突的规定。二是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确定和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审批方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把省政府部门管理事项中可由下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事务坚决下放给市县,改善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力。四是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省级政府部门收费,关系到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项目标准要尽量降低。所有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律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与收费单位的利益挂钩。
(十三)实施“三个一律”的工作重点。
1、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督促检查“三个一律”要求的落实。此项工作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负责。
2、清理全省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设定的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省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自行创设行政许可和实施机关的省政府规章,报省政府审定确定保留的,应提请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省政府确定不保留的,废止规章设定条款的执行。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自行创设行政许可和实施机关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其它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审定确定保留的,可由省政府制定规章设定一年的临时许可,也可提请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重新设定;省政府确定不保留的,一律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设定条款,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政府在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下自行创设行政许可和实施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3、清理依据国家部委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和实施机关的我省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部委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组织对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各市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我省依据国家清理取消的国家部委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和实施机关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废止或修改。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4、在法律、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确定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政府部门继续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主要有三类: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二是对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资源的配置的审批事项,三是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的事项。此项工作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
5、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审批环节,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国务院取消的和省政府所废止的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于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结合我省实际作适当调整。一是涉及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微观管理事务,省级政府部门不再审批,交由市县管理;二是对有关资格、资质认证等一般性市场准入审批项目,尽可能下放给市县;三是对国家规定应由省级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审批项目,可采取授权、委托等方法交由市县管理;四是对进入市场后经一定周期方可具备条件的或不具有即时危害性的行业,取消前置审批,推行后置审批或备案监管;五是对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职能范围或可由中介组织承担的代理、咨询、论证、执业资格等事项,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转由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自律。此项工作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
6、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从五个方面积极创新审批方式:一是实行并联审批制度;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推行“超时默认制”;四是推行备案监管制;五是推行网上互联审批。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审批事项在30项以上的省政府部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等15个部门)要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公开行政审批依据、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此项工作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负责。
7、组织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促审批事项在30项以上的15个省直部门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改革决定。此项工作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确定并公布保留的收费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应予以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尽量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
(十四)实施“三个一律”的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各部门清理完本单位现行有关行政许可的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报省政府行政许可清理专班;省政府行政许可清理专班审查各部门上报的清理结果,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省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清理结果;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清理结果,进一步清理我省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整个清理工作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2、第二阶段:按照“三个一律”工作的要求,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是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省政府审定。二是拟定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审批项目。三是清理省政府各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四是在第三季度公布省政府部门保留和调整(下放扩权)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清理结果。五是在第四季度总结、检查落实“三个一律”的情况。
二○○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