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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邹积东:努力做代表委员满意的承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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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感谢会议给了我这样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能成为一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我感到十分光荣。在建议提案办理这个岗位上,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和平凡的,只是履行了政府部门一个工作人员的应尽职责。

  2003年6月,我调入办公室,从此便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2003年至2007年,省发改委每年建议提案办理数量都在百件以上,2007年达到188件,五年来共办理建议提案77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09件,政协提案262件,圆满实现了"办结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参谋作用,变单项工作为全局工作

  办理建议提案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部门,仅仅依靠办公室或我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业务处室的大力配合。其中领导重视是关键。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争取领导支持。一是勤宣传。及时向领导送阅人大、政协工作文件、材料,让领导多了解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二是勤汇报。每年交办会后,将交办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分办方案和办理工作计划,向委主要领导和主任办公会作详细汇报。办理过程中及时向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便于领导及时掌握进度,加强指导。三是勤建议。分办前仔细阅读建议提案文稿,必要时还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弄清每件建议提案的具体意图、要求,有针对性地拟出承办意见。对一些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建议提案,将其纳入重点办理范围,提出现场办理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在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了委党组重要工作议程。每年"两会"期间,委领导分组带队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办公室汇总答复。每年省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委主要领导都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委主任碰头会、两次委主任办公会,听取全委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督办协调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委还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委每年二季度的重要工作列入委《季度工作安排》,纳入全委的工作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将办理工作责任制和现场办理制度落到实处。全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督办、处室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挂帅、任务到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积极衔接沟通,变被动答复为主动借力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全省社会各界有影响的知名人士。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都是经过调查研究、深思熟虑后提出的,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参政议政上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广泛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调动积极因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承办部门要充分认识这种作用的重要性,并要积极主动地借用这种力量来推动部门开展工作。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在办理建议、提案的实践中不断认识建议、提案的积极作用,改变办理工作中的"答复型"、"任务型"的做法,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用以推动工作。结合我委职能,我们注重分类办理。将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贯彻到有关文件中,落实到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对思路类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好思路吸收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中,体现在有关文件的政策措施中。对项目类建议提案进行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关系经济全局的重要项目列入项目库,落实到年度投资计划中。对符合条件的资金类建议提案,采取争取国家政策和专项扶持、申请国债、主动与银行衔接、开展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金、制订融资措施、调剂安排等手段,尽可能多想办法,多办实事、好事。凡是应当解决但受客观条件制约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都列入到工作规划中认真研究,创造条件解决。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能解决或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都据实作出解释。我们的目标是,从办理态度到办理结果都要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不断探索,建立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针对我委每年办理数量较多、涉及面较广、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特点,我们在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工作制度,理顺了各种工作关系,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我们每年除向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告办理计划和办理进度外,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坚持经常向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汇报,及时、主动报告办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互通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答复情况进行复核,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办件,及时重新办理或补充答复,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

  二是坚持交办制度。交由我委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办公室制订承办工作方案,提出分办意见。委主要领导主持主任办公会,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统一安排,明确办理程序、答复要求和时限,确保规范办理。

  三是坚持重点建议提案现场办理制度。具体要求是,承办10-2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有2件现场办理;承办20-3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保证有2-3件现场办理;承办30件以上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保证有3件现场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有委领导领办;必须研究制订现场办理工作方案,报经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同意后实施;必须邀请建议人、提案人,以及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有关领导指导现场办理,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复文初稿必须征求建议人、提案人的意见,达成共识,代表委员满意后再正式行文答复。

  四是坚持协调督办制度。委办公室负责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协调、督办,及时解决办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对全委的办理工作质量和办理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是坚持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建议提案,不仅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建议人、提案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在办理复文后,还主动报送有关文件材料,让建议人、提案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

  六是坚持审核把关制度。我们对所有复文均实行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复文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分管委领导审签,再由办公室核稿后统一寄送。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了复文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我委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代表委员的肯定,但与省直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这次总结表彰会为我们学习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尽快转化为发展改革工作的具体行动,努力做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满意的承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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