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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积极履行民政部门职能 认真开展跟踪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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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至2006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5件,建议提案的内容涵盖了民政工作的各项主要职能。对前4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厅能一贯坚持做到:所有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提前办结;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结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的部署,去年,我厅认真开展了对2003-2005三年间被“列入计划办理”提案的“回头问效”工作;今年4月中旬以来,又积极组织进行建议和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跟踪办理要求
  我厅党组认为,建议提案是对民政工作中难点、热点、敏感点问题的集中反映,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热切关注与支持,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意愿。厅党组会专门强调,要把提案“回头问效”工作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落实民意的重要举措,作为接受监督、改进作风、密切群众的重要方式,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紧抓不懈,务求实效。
  厅党组书记、厅长谢松保同志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去年4月一到任,就主持召开厅长办会会议听取我厅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特别针对“回头问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厅办公室及承办处室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把建议提案办成党委政府满意、代表委员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满意工程。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开展跟踪办理工作后,他当即批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涉及到民政部门的力争做到100%满意”。谢松保厅长还亲自就部分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换意见,如对2006年省人大第454号《关于开发卓刀泉古寺的建议》,谢松保厅长就两次邀约人大代表到我厅现场办理,与建议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责成相关处室负责人到卓刀泉古寺现场调查,与武汉市相关部门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谢继伦同志负责统抓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对去年的提案“回头问效”和今年的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都亲自主持会议进行部署。他对每一件“回头问效”和跟踪办理的建议提案都严格把关,对办理过程中有疑难问题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亲自出面协调。他尤其强调,“回头问效”和跟踪办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属于条件成熟、政策允许的,要抓紧落实;属于政策需要调整的,要积极向上反映;属于客观条件或政策不允许、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与此同时,各位分管厅长也都各负其责,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
  二、建立机制,落实跟踪办理工作责任
  去年以来,我厅对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建立了厅长负总责、常务副厅长统抓、分管厅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总协调、各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抓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同时,将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纳入到各处室与厅长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之中,年终考核,奖优罚劣,凡对跟踪办理工作不积极、不认真对待的处室,将被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我厅抓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有:
  一是分办迅速。去年省政协提案委《关于对本届政协过去三年被“列入计划办理”的提案开展“回头问效”检查工作的函》下发后,我厅及时成立自查工作专班,召开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交办,明确办理责任和要求,以最快速度对“列入计划办理”的15件提案逐件清理落实情况。今年4月11日我厅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通知》后,当即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对前4年承办的135件建议提案逐年、逐件予以清理,仅用两个工作日,就从中清理出B、C类建议提案97件并按照要求分年、分类制成表格,连同各建议提案的复印件分发承办处室,同时,还专门召开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门制发《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通知》(鄂民办函[2007]18号),就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责任到人。我厅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归口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每件跟踪办理的建议提案,依据建议提案归属的业务范围和现行分工,也都明确了主管领导、承办处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各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跟踪办理工作任务的人员也都是政策熟、文笔好、综合素质高的同志。为了提高跟踪办理工作效率,厅办公室对涉及多项民政业务的建议提案,在分办时就明确牵头处室负责衔接协调,力求跟踪办理高效优质。
  三是督办有力。对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这两年厅办公室较好地承担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和督办落实的职责。去年在对提案“回头问效”的过程中,坚持定期通报和催办制度,避免个别处室因忙于突击性工作而耽误提案办理。今年4月16日将97件B、C类建议提案向涉及跟踪办理任务的8个处室分办后,4月30日及5月11日又专门召开督办会,了解跟踪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跟踪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已列出计划,拟于5月30日和6月30日再次召开督办会,要求所有97件B、C类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于7月16日前送厅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力争于7月底前上报省政府(比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时间提前一个月)。
  三、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民政工作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既是社会发展进行的体现,同时也展示了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对我省民政工作越来越高的期待。我厅不满足于就建议提案办建议提案,而是注重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把建议提案抓出实效来。
在去年提案“回头问效”工作中,我厅将2003-2005三年中“列入计划办理”的15件提案列为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努力,当年办理落实7件;因政策所限、办理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暂不能办理的有7件;因国家政策调整,业务划出我厅的1件。今年4月中旬组织进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至今,我厅对2003-2006四年间的97件B、C类建议提案逐件清理、排查和跟踪办理,截止5月11日,初步确定已经落实的45件;部分落实或继续推进的26件;仍列入计划的2件;因政策所限、条件变化不能落实的24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努力争取更多一些的建议提案能得到落实。
  提案“回头问效”和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不仅使建议提案得到较好落实,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和好评,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向前迈进。如民盟湖北省委在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66号提案《对城市贫困群体实施基本医疗救助的建议》,我厅在近几年工作中予以积极采纳,此项工作现已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初开始试点,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联合印发了《全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200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启动了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2005年、2006年,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连续两年被列入省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到2006年底,全省已累计筹集医疗救助资金近3亿元,资助110万人次农村五保户、特困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重大疾病贫困患者4.5万人次,对32万多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按人平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定量门诊救助。目前,全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又如曾玉兰、冯淑珍两位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17号提案提出《关于我省第五次村委会换届后妇女参与状况及建议》,我厅于2004年6月办理该提案后,在省委、省政府重视下,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工作,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至少应当有一个名额”,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妇女参与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据统计,全省新一届村委会成员90719人,其中主任25049人,女性为849人,比第五届增长123.4%;副主任及委员65670人,女性为19966人,比第五届增长13.3%;村民代表836278人,其中妇女196380名,占23.5%,比第五届增长46.7%。
  回顾去年以来,我厅在建议提案跟踪办理方面,做了一些努力,这是我们履行民政职能、回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厚爱所应该做的工作。会后,我厅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跟踪办理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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