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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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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8日在省政协九届十七次常委会上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春明


    现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向省政协九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作如下通报。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及闭会以后,省政府收到和承办的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及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提案共589件,比去年增加59件,创历年来新高。提案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91件,占494%;属于社会发展方面的147件,占25%;属于劳动人事、民政司法、民族宗教和其它方面的151件,占256%。这些提案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和谐湖北等涉及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从不同方面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集中反映了全省人民对省委省政府抢抓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加快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热切期望,也体现了政协各界人士对省政府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大力支持。

    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是否认真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把各位委员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按照全省提案交办会的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注重实效,认真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所有提案已分别由省政府及中央直管的58个部门、9个市州政府、6个大型企业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提出提案的各位政协委员和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省政协专委会。据统计,全省政府系统办理的589件提案中,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了541件,采纳率为928%;因种种条件限制未采纳的48件,占72%。在采纳的541件提案中,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5件,占25%;正在解决的336件,占621%;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0件,占129%。未采纳的48件,承办单位都一一向提案人作了解释说明。截至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共收到提案人反馈的《征询意见表》471件,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460件,占977%;对首次答复不满意或提出了新的意见的11件,占23%。对于少数不满意件,各有关承办单位都按规定重新办理与答复,并逐一登门向提案人征求意见,说明情况,有关提案人表示赞同或理解。

    通过办理和落实提案,对于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对于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促进和谐湖北建设;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一年来,省政协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先后就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深化国企改革、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提案。省政府对这些提案认真办理,积极采纳,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和发展。例如:

    ——省民盟和省民建分别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北发展、率先在中部崛起的提案”,针对湖北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加快湖北发展的重要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提案,将提案提出的“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交通流通融通,培育大武汉市场体系;依托长江航运和水资源优势,加快重工业走廊建设;发挥知识经济先导作用,推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强规划协调,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等建议,吸纳进我省正在编制的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框架中,列为《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责成有关部门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目前,我省中部崛起战略已经开始实施,并正在产生良好效应。

    ——省民盟和刘海新等委员分别提出“关于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提案”,分析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速放缓的原因,提出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对制定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省政府积极采纳提案中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5〕31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加强高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大力推进高新区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高新技术投融资体系、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前三季度我省高新技术产业较去年增长253%,为近几年来最高增幅。

    ——丁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磷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建设磷化大省的提案”,针对一些地方在磷矿资源开发中采富弃贫、粗放经营、开发无序、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提出了科学规划、强化管理、大力发展磷化工业等建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批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这一工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对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集中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科学合理规划矿山布局,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整顿规范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并已初见成效。

    ——夏小中、曾庆国、邓玲娜等委员分别提出“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公路网,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的提案”,共同反映省级应加大对老区、贫困山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这一提案反映了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省政府确定今年筹措20亿元资金,完成2000公里通乡公路,实现乡乡通沥青(水泥)路;筹措3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支持完成6000公里通村公路建设,并作为今年省政府必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在实施过程中,省政府积极采纳委员建议,对通村公路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通村公路验收合格后,每公里奖励由5万元增加到7万元,对国家和省定贫困县每公里按2万元、其它县市每公里按1万元预拨启动资金,对通村公路候车站每建一个奖励1万元。这一政策极大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今年1至11月,全省已建成通乡公路2218公里,完成投资205亿元;建成通村公路9918公里,完成投资256亿元。

    ——省民革、省台盟和省台联等分别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的提案”,科学分析了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我省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提出了重要建议。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一提案,结合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鄂发〔2005〕22号),明确提出了全省“十一五”期间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80万人以上的目标,提出了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强农民工培训、打造劳务经济品牌、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多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正在对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省民进和刘江鹏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关于抓好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提案”,对我省正在推进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省政府在制定《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5〕第20号)中,吸纳了提案的建议:通过成立专班,加强对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增强农信社资金实力,取消一切自然人和法人到农村信用社开户存款的歧视性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减轻农信社负担;优化环境,抓好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转换机制,加强农信社经营管理。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对省民建提出的“关于提升武汉光电子产业竞争力的提案”,省和武汉市政府极为重视。罗清泉省长作出明确批示,武汉市政府积极吸纳省民建的建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发展光电子产业的目标和总体思路,决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产业领域的拓展、产业规模的扩大上实现新突破;扶优扶强,在培育一批国际化光电子企业集团上实现新突破;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在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产业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科技进步,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强高新区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的能力、持续创新能力、经济产出能力和新兴产业的生成能力,在湖北和武汉的经济发展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解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做到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省政协提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办理这些提案,促进了全省社会事业发展。例如:

     ——龚胜生等3位委员提出“关于贯彻落实科教兴鄂战略、加强县域科技平台建设的提案”,分析了我省县域科技工作的特点和现状,揭示了县域科技投入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了提案的意见,决定从加快推进县市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为农业科研和生产服务的新型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县域技术创新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科技发展投入和支持力度、强化科技进步考核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县域科技平台建设,使我省县域科技实力进一步增强。

    ——王耀辉、郭定东、罗秉武、王兵等10多位委员分别提出“关于规范独立学院办学的提案”。省委、省政府对提案所提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采纳提案所提建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试办独立学院工作的意见》,并以“两办”名义转发(鄂办文〔2005〕10号)。《意见》提出了“明确和完善独立学院领导体制,举办高校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财务、教学、稳定等工作的领导,完善举办高校和投资方合作办学协议,对独立学院加强检查规范”等意见和措施。这些措施的落实,对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粟道云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抓住动画产业发展机遇、推进湖北新型工业化的提案”,对我省发展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研究支持我省动画产业及江通动画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有关措施,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召开现场办理会进一步征求省政协和委员的意见。目前,省政府已将动画产业发展纳入正在编制的全省“十一五”规划,省政府有关部门起草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动画产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提出了支持江通动画产业基地建设的具体措施,规划筹建动画产业工业园,为促进我省动画产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其效果将逐步显现。

    ——省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提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提案所提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了全省传染病疫情信息直报网络;二是安排343亿元国债资金和1900万美元贷款,加强疫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全省8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94个传染病医院(病区)的建设任务;三是制定了《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四是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省和大部分市已经完成改革任务。

    省民进、省民盟、省九三学社、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曾庆福、周旺生等委员分别提出“关于解决梁子湖等湖泊污染,保护我省水资源、水生态的提案”,针对我省湖泊污染日趋严重的严峻形势,要求采取强力措施治理湖泊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提案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湖泊污染治理作出批示,分管副省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在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之后,于近期拟定了《关于加强梁子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从制定条例依法保护、理顺体制综合治理、制定实施保护规划、整治湖泊工业污染、全面拆除湖面围网、限制养殖控制污染、划定范围适度围垦、转变观念发展旅游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梁子湖生态保护措施。目前,梁子湖生态保护已列入省“十一五”规划,其它各项工作待省政府审批后全面实施,并以此推动全省湖泊的治理工作。

    (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湖北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省政协提案所关注的焦点。例如:

     ——省农工党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劳动用工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提案”,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弱势群体享有合法劳动保障方面,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建议。省政府及劳动保障厅认真采纳提案的建议,邀请提案人到劳动力市场、劳动监察大队和民营企业视察,召开现场办公会,进一步征求提案人意见,出台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政策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截至11月底,已提前完成今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的目标;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各项改革,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规章,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坚决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些措施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曹敬兰委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力度的提案”,反映了贫困家庭学生和家长的心声。省政府积极推进资助贫困生工作。今年全省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中小学生达84万名,资助资金达到316亿元,省教育厅还安排1100万元资金资助1万名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同时,省政府按新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3151万元。截至目前,今年各金融机构已向138万名贫困家庭高校学生审批发放696亿元助学贷款。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00号),要求各地在继续做好中央、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市、州、省直部门和国有企业所属高校的助学贷款工作,做到绝不让一个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失学。

    ——刘学勤委员提出“关于切实加大‘五保户’供养经费落实力度的提案”,建议建立稳定的“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对“五保”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福星工程”向重点贫困山区倾斜,解决好“五保”对象医疗难的问题。这些建议对于顺利实施“福星工程”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今年加大了“福星工程”的工作力度,截至11月底,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3万人,使全省集中供养“五保”人数达到155万人,占全省“五保”对象的738%。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省民政厅在落实5000万元“福星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又追加补助资金3300万元;省财政厅在上年800万元省级“福星工程”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200万元“五保”供养转移支付经费,使全省“五保”供养转移支付经费达到17266亿元,确保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按人平1200元、分散供养的按人平800元落实供养经费。为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逐步推行“五保”经费县级统筹,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大“五保”经费社会化发放工作力度,解决经费运行不畅问题;对贫困山区“福星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建设福利院小诊所工程、将“五保”老人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和合作医疗对象等多种措施,解决好“五保”老人看病难的问题。

    ——对省民革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提案”,省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今年1至11月已扩面新增155万人,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方面的政策和办法,着力解决“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问题,将做实个人帐户作为今年劳动保障工作重点;二是认真解决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全省大部分市、州已出台并实施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将已改制、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及省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体系统一管理,力争两年内全部解决42万未参保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失业保险,调动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参保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办法。

    再如“关于加大对艾滋病重灾区的资金扶持力度”、 “关于切实加强重疫区血防工作”、“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关于将征地补偿费直达农民”、“关于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提案,都是关系到城乡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认真办理提案并认真加以落实,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了和谐湖北建设。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协提案十分关注湖北发展环境,为建设信用湖北、平安湖北、法治湖北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

    ——柳太康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诚信机制的提案”,对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强化社会监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对我省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2005年湖北省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05〕65号),对打造“信用湖北”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安排。通过深化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户”、“诚信企业”、“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发《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还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工作,全省信用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省农工党和蔡学恩委员等分别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普法教育的提案”,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采纳提案的建议,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加强教师法律知识培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在加强城市社区人员法制教育方面,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出台了《社区依法治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农村干部及广大农民法制教育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马鹤龄委员提出“关于继续加强对高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是关系到优化社会法制环境、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大事。武汉市政府组织有关区政府和部门明察暗访,找准问题;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多次对高校周边的网吧、占道摊点、美容美发卡拉OK厅、门面招牌、废品垃圾点及治安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业主进行摸排登记,加强管理。经过整治,高校周边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再如,有的委员提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和谐湖北建设”等许多提案,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通过办理和落实,我省法制环境、信用环境、服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省政府系统办理提案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办理任务的完成。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省长罗清泉同志在省“两会”结束后召开的省政府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所有提案办结率要达到100%,见面率要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两会”后召开的第一次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省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条对照,认真研究,抓紧整改。在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的提案交办会上,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同志作部署动员,要求各承办单位统一思想,认真办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落实到办理工作中,切实办出成效。各位省长都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都对分管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罗清泉省长和各位副省长还对重点提案进行了阅批,对事关全局、群众反映强烈或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17件提案提出了重要办理意见,对部门办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二)省政府办公厅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强化督查,促进各项办理工作落实到位。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抓住重点提案、重点承办部门和重要工作环节,锲而不舍,紧抓不放。一月份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同志上会,配合省政协提案委抓好提案的签收、打印、登记、分类、分办工作;二月份组织召开提案交办会,明确办理分工,提出办理要求;三、四月份检查协调交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承办部门协商确定重点提案并上门交办;五月份组织部分重点承办单位学习交流;六月份召开全省政务督查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交流和表彰;七月份协同承办部门开展与提案人见面联系工作;八、九月份对20家承办大户上门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十月份重点督促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十一、十二月份组织开展重点提案现场办理活动,组织各承办单位开展总结工作。由于工作抓得紧,一环扣一环,今年的提案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三)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实创新,推进办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许多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省发改委、国资委、水利厅、民政厅、监察厅、教育厅、卫生厅、农业厅、财政厅、交通厅、劳动保障厅、工商局、旅游局、粮食局、林业局、扶贫办等许多部门“一把手”,在部门交办会上作动员,要求全体干部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部门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与部门中心工作一道布置、一起检查,与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一并研究解决,并坚持带头阅批提案,带头与提案人见面,带头协调和处理提案。许多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省水利厅领导提出“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高标准办理”的要求,在分析、交办、督办、拟稿、审核、见面、现场办理和总结表彰等各个环节自我加压,不断创新,确保办理质量不断提高;省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会议部署办理工作,专班办理重点提案;省经委、财政厅、公安厅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成效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省劳动保障厅指派专人上会收集政协委员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印发到各处室,作为今年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政协委员反映最多的前5个问题列出来,把解决这些问题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省监察厅实行厅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办理质量和按期办复;省民政厅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厅差错管理考核范围,出现工作差错的年底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武汉市政府强化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市长办公会研究办理制度,坚持市政府领导阅批和督办制度,坚持办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坚持目标管理制度,将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切实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今年,省政府和省政协确定了10件重点提案,涉及到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发展循环经济、提升武汉光电子产业竞争力、加强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发展动画产业、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处理高校实验室污染和乡镇文化体制改革等项工作。这些工作都是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紧抓不放的重要工作。也是政协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省政协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省政协王生铁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率队对所确定的10件重点提案逐件督办,到工作现场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加强指导,极大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每件重点提案阅批后,要求跟踪督办,并亲自调研和听取汇报,拍板解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加强工作协调,各承办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使重点提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如对省民革、省民建、省农工和省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和沈福权委员分别提出的“关于建立湖北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作了批示,省农业厅等承办部门组织专班专题调研。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省“三农”工作的实际,从突出抓政策贯彻落实、抓板块基地建设等方面入手,提出了我省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思路和措施。之后邀请省政协领导、有关民主党派和提案人到江汉平原农村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思路。王生铁主席亲自到会讲话,对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归纳总结了18条重要措施,各位提案人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措施。最近,省农业厅印发了王生铁主席的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

    此外,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实际,选择若干重点提案重点办理,推动全局工作。如省发改委将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省经委将发展民营经济、省财政厅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省教育厅将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省监察厅将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省卫生厅将血吸虫病和艾滋病防治及建立惠民医院、省旅游局将开发旅游精品线路、省林业局将湿地生态建设,省法制办、质监局将政府机构引入ISO9000标准等提案列为重点办件,领导率先垂范,部门全力以赴,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

    (五)广泛开展与提案人见面活动,现场办理,征求意见,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办理中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是提案办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提案落实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将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这一工作,确保100%见面率。对民主党派、政协专委会等集体提出的提案,承办部门都由部门负责同志带队,上门征求提案人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水利厅、卫生厅等部门将有关提案人邀请到厅机关,逐件汇报办理情况,说明相关政策,共商办理办法。省交通厅将提案人请到省交通重点工程现场视察,厅主要领导汇报“十一五”交通建设规划,虚心听取并采纳提案人对全省交通规划建设的意见。

    通过现场办理,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当面交换意见、共同商讨办理措施,是落实好提案的重要形式。对省政协确定的每件重点提案,省政府办公厅都会同省政协提案委与承办单位共同组织现场办理活动,效果很好。如针对省民盟提出的“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提案”,承办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环保局按照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同志批示要求,深入调查,反复讨论修改,提出了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和近期工作重点。之后,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郭生练同志率队到全国循环经济首批试点产业园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工业园,对该区近几年来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法进行考察,现场办理,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出推广的意见和措施。现场考察的成果已被吸纳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待省政府审批后部署实施。为了办理好省农工党和李长安等委员分别提出的“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水质保护”方面的提案以及黄德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提案”,省水利厅等部门邀请省政协领导、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到丹江库区及鄂西北有关县市水利工地现场考察,针对提案所提问题,汇报办理工作措施,虚心征求提案人意见。省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提案人就南水北调工程协调、水源保护、移民安置、对口支援、淹没补偿、水源区可持续发展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省水利厅等部门认真吸纳这些意见,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今年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政协和各位委员的期望与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极少数承办单位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答复完毕;对一些办理工作难度较大的提案,少数单位缺乏办理主动性;有的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缺乏具体的研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提案所提问题的当年落实率还不够高;有些提案实施计划制定后,跟踪落实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加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使所有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人员都能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和谐湖北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不断创新。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思路、办理形式、办理方法,通过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抓好落实。严格依法办理,依政策办理,在跟踪办理上做文章,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四是要加强培训。要不断提高办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开创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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