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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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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13日在省政协九届十二次常委会上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春明

 

 现将省政府关于办理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情况,向省政协九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作如下通报。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及闭会以后,省政协委员和省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对政府工作提出提案共530件。提案内容涉及到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265件,占50%;社会发展方面的147件,占28%;民政、劳动人事、民族宗教和其它方面的118件,占22%。承办单位涉及省政府及中央直管的53个部门、10个市州政府和5个大型企业。这些提案,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加快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从不同方面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充分体现了各位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委会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表达了提案人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凝聚着提案人的智慧和心血。
 
 省政府及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采纳,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各位提案人。据统计,全省政府系统办理的530件提案中,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30件,占24.5%;正在解决的294件,占55.5%;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4件,占14%;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而作解释说明的32件,占6%。截止2004年底,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省政协委员反馈的《征询意见表》421件,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411件,占97.6%;对首次答复不满意或提出了新的意见的有10件,占2.4%。通过对这些少数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与答复,有关提案人大都表示满意或理解。
 
 通过办理和落实政协提案,促进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如郭生炼等9位委员提出“关于发挥湖北优势、联动中部发展的建议”,对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加快湖北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措施帮助很大。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实事求是地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吸收各方意见,找准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中部在发展规划、市场主体、项目、产业、资源等方面构建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快了促进湖北走在中部前列的步伐。省民盟、省农工和马奇明、田继林、龚胜生等委员分别提出“关于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提案”,丰富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工作思路。2004年4月,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4〕26号),吸收了提案的有关建议,明确了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思路、目标及工作措施,对武汉城市圈建设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省民革、省民建、省工商联分别提出“关于突破性发展我省民营经济的提案”,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省政府积极采纳,在2004年4月出台的《省政府关于实施改革与发展“三个三工程”的意见》(鄂政发〔2004〕17号)中,将“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重点支持一百家大型企业做强做大,重点培育一百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和“下放审批权限、减少收费事项、精简审批事项”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重大举措,促进了全省民营经济的发展。朱书刚委员提出“关于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湖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在省委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突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两大重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抓住中央采取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并向主产区倾斜的机遇,将农业税减税额、粮食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提前发到农民手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国营农场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林水系统基层站所改革,解决农村深层次矛盾。四是坚持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搞农业招商引资。五是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的侵害农民利益和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土地流转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由于政策优惠,措施有力,2004年全省农村发展呈现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农民收入增幅超过10%,是1997年以来首次大幅度增长。省九三学社和省台盟分别提出“关于建立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提案”,对我省正在推进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我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步骤。2004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湖北省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改革工作意见》(鄂政办发〔2004〕144号),并且《湖北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也将下发。这些文件吸纳了提案的有关建议,将有力推动我省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改革。石如澜等5位委员和梅祖怀等2位委员分别提出“关于整合黄冈红色旅游资源,加快老区脱贫步伐的提案”,对发展鄂东大别山旅游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这一提案引起省政府重视。去年10月,罗清泉省长、韩忠学副省长率省有关部门人员专程到黄冈考察鄂东大别山旅游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分析黄冈大别山旅游业发展现状,研究下一步发展目标、思路以及进一步支持加快鄂东大别山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黄冈红色旅游的发展。
 
 (二)推进了全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如刘海新委员提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切实加强科技投入的提案”,省政府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项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并以2003年为基数每年递增10%;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汽车零部件、农产品深加工等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科技投入纳入了2004年财政预算。这一举措有力推动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省民进提出“尽快实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提案”,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2004年4月省政府召开资助贫困生工作电视电话会,5月又制定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4〕26号),明确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到2007年,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省农工和丁萍委员分别提出“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提案”,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心声。省政府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列为2004年要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经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当阳、咸丰、石首、钟祥、汉川、神农架等6县(市、林区)列为2004年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加上武汉等市部分城区自主开展试点,使参合农民由2003年的2348万人增加到2004年的46727万人。省卫生厅及各有关地方政府,大力宣传发动,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建章立制,加强资金监管,使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杨占秋等4位委员和吴人亮等6位委员分别提出“应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提案”,是关系到人民健康、民族兴衰的大事。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了《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和《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19号),确定了全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省财政将省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由2003年的650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340万元,全省对符合治疗条件的553名艾滋病患者实行了免费抗病毒治疗。钟国伟等5位委员、郭朝红等9位委员分别提出“建设昙华林历史文化街区、彰显武汉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和“湖北省惟一辛亥革命名人故居应尽快得到修复与利用”的提案,受到武汉市政府的重视。李宪生市长带着提案到街区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提出工作要求,市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规划、开发工作,积极挖掘其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努力将其打造成历史优秀街区。对位于该街区的辛亥革命老人石瑛先生故居,投入300万元进行了维护。对于孔可立委员提出的“武汉市应修建现代大剧院的提案”,武汉市政府认为,武汉是全省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文化中心,拥有大批京剧、汉剧、楚剧、评剧、曲艺、歌舞等表演和艺术人才,演出市场日益活跃,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欣赏要求不断提高。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市政府决定投资10多亿元,建设武汉月湖文化艺术中心琴台大剧院,该工程已于去年开工。
 
 (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沈福权委员提出“要高度重视城乡贫困群体的救助工作的提案”,对我省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总体特征和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省政府积极采纳,采取多种措施,对城乡贫困群体实施救助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37号),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低保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城市低保工作责任制;200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对30万农村特困户实施定期定量救助制度;继续实施“福星工程”,筹集资金6161万元,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达13.1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2.4%;建立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决定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治疗重大疾病给予救助,2004年开始推进,力争今年底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省民建提出的“对扩大再就业途径及政策的提案”,客观反映了现实状况,具有可操作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采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加强职业培训,办好社区服务,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4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5万人。省政协民宗委和谢宝璇委员分别提出“关于解决恩施州享受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向国务院报告,省人事厅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经过努力,去年上半年国家已将恩施州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肖静委员提出“关于减少征地拆迁纠纷的提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征地管理。一是实施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重点审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是积极推进征地价格听证制度,充分听取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意见。三是依法行政,及时协调解决征地纠纷,坚决查处和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最近,省政府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对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严格界定征地补偿费用途、强化征地补偿费监管、拓宽安置渠道、严格征地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省台盟提出“关于要求省财政拨专款给予老台胞生活补助的提案”后,省财政厅研究认为,老台胞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统战工作作出了贡献,目前生活遇到困难,应予帮助,决定每年拨款5万元,对60岁以上的老台胞给予补助。其它如省民建提出的“加强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丁德年委员提出的“关心劳模,提高劳模生活质量”、李朝辉委员提出的“健全企业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提案,有关部门都采取措施积极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今年提案办理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省政府精心组织部署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狠抓督办落实。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职责。省长和有关副省长在省政协大会期间,到各界别、小组认真听取意见;在应邀参加省政协常委会期间,认真听取政协常委会委员对政府有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一结束就召开的省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罗清泉省长专门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所有提案办结率要达到100%,与提案人见面率要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去年3月,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协工作联系的若干规定》(鄂政发〔2004〕10号),专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章,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了具体规定。省长和各位副省长身体力行,亲自办理重点提案,在20多份重点提案和《提案摘报》上作出批示,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直接参与督办。在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的2004年提案交办会上,省政府秘书长李春明同志对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加强对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检查。一是与省政协提案委一道,到承办部门征求意见,协商确定重点提案,并共同登门交办;二是督促重点提案的办理,对所有重点提案都上门督办,组织、协调、参与重点提案现场办理活动;三是两次召开承办部门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掌握办理进度,加强督办催办;四是与省政协提案委一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别对10多家承办大户办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五是开展与政协委员见面活动,主动征求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及政府工作的意见。
 
 (二)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按省政府要求,首先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调办理的格局。省水利厅厅长段安华同志要求全厅干部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全厅的大事来抓,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办,厅领导分头领办,狠抓提案落实。省教育厅确定了“明确责任、落实到处,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分段进行、提高效率”的工作方针,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厅长路钢同志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对每件提案答复逐件审批。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厅长陈柏槐同志逐件阅批重点提案,分管副厅长主要负责,其他副厅长对重点提案实行包案负责。省林业局局长吴先金同志提出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局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吴永文同志直接抓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全厅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省司法厅厅长张坚同志要求,以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省旅游局、地税局等许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件阅批政协提案,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卫生厅等办理工作大户,加强领导,集中研究,依法办理,统一答复,体现了对办理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武汉市市长李宪生同志主持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到办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督办,常务副市长直接分管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秘书长集中一周时间进行督办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为办理和落实好政协提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为使提案办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着重从四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确保办复率100%。省公安厅、财政厅、水利厅等单位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规定,强调建立工作责任制,在机关内部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提案办理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提高答复意见准确率。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做到交办时下发通知,明确任务;办理时层层把关,对答复意见审核检查。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提案,由部门负责同志召集有关处室共同协商办理。三是加强与提案人见面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许多单位将与提案人见面列为办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对见面方式、见面时间、见面记录都作了详细规定。四是加强重点提案的办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将抓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抓落实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
 
 (四)加强对重点提案的办理,促进重点提案落到实处。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与有关承办单位协商,确定了11件重点提案。这些重点提案有的是省政府关注的中心工作,有的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有的是提出多年未能根本解决的难点问题。省政协将这些重点提案列为主席督办件,王生铁主席和各位副主席亲自率队督办,开展现场办理活动,对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督办力度,使绝大多数重点提案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如省民革提出“把我省血防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的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了全省血防工作电视电话会,罗清泉省长与疫区各县市负责人签订了血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血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二是加大血防投入,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筹资、社会资助”的血防投入机制,省财政将血防专项经费增加到4000万元,疫区各市、县投入2440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三是围绕目标,积极开展查螺灭螺查病防病工作。四是大力筹集资金,积极救治晚血病人。6月份,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晚血病人救治方案》,省级救治经费1464.3万元也已全部落实到位,全年完成了4626名晚血病人的救治任务。五是以实行血防机构防治分离为目标,在全省开展血防机构改革工作。六是明确职责,加大血防综合治理力度。七是编制全省血防中长期规划,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又如省农工提出“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提案”,周坚卫常务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积极采纳所提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制定下发的《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4〕54号)、《关于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04〕77号)及《湖北省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04〕91号)等文件中,将提案所提4条建议全部采纳,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及省政府规章质量、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担保体系等都制定了具体的措施。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力促进了我省软环境建设和全省经济发展。其它如“发挥我省畜牧业潜力、迅速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促进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湖北新型工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把湖北及武汉建成华中现代物流中心”、“整体修复关陵,推动当阳文化产业发展”等重点提案,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其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与此同时,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提案作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加大现场办理力度。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既体现了承办部门对提案人的尊重,也有利于深入了解提案人所提建议的真实想法,还有利于拓展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与提案主要提出人见面率100%,加强了政府与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联系,极大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工作中,许多承办单位做到办理前征求提案人意见,办理中与提案人共同协商,办理后回访提案人,说明结果与情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吴永文同志就“扩大再就业途径”等提案多次与委员座谈。省卫生厅领导下乡调研时与代表协商,征求办理工作意见。省司法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许多部门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开展与提案人见面走访活动。省水利厅领导将在汉的提案人集中召开座谈会,逐人逐件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及水利工作的意见,加强双方的沟通与理解。
 
 现场办理是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落实提案的重要途径。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会同承办单位,对所确定的每一件重点提案都安排了现场办理活动,将提案人请到工作现场,当面征求提案人意见,共同研讨协商办理良策。如省民盟提出“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提案”后,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教育厅邀请省政协领导及提案人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航天工业学校、孝感工业学校及学校实验基地考察,与职业教育工作者共同商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大计,提出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保障体系、明确职业学院办学方向、统筹高中阶段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建设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等措施。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6个部门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又如郭定东委员提出“医疗费为什么总降不下来的提案”,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找到问题的症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协提案委组织承办单位省物价局、药监局和卫生厅开展现场办理活动,邀请省政协领导及提案人到有关医院听取医药部门和患者意见,视察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实施情况,共同分析医药费价格高居不下的深层次原因,在省政府已出台的《关于切实减轻患者药品和医疗费用负担的意见》(鄂政办发〔2004〕74号)的基础上,帮助省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和完善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对全省医疗机构的制剂价格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改进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核定办法、调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医药价格专项大检查等7项措施。
 
 (六)重视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每年委员反馈的不满意件虽然不多,但表明委员对办理工作寄于很大期望,也表明承办单位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省政府要求,提案人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办件,有关承办单位必须向提案人当面征求意见,重新办理。今年共收到10件不满意反馈件,有关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上门征求委员意见,制订整改措施,拟出重新办理的意见向委员回复。如潘巧莲等委员提出“关于建立完善我省城市应急机制的几点建议”,省公安厅就我省建立公安应急机制工作作了答复。但潘巧莲委员表示不满意,认为该提案主要是对省政府提出来的,建议省政府在建立全省应急机制时应有战略和超前的眼光。省政府办公厅认真吸取委员建议,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了制定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工作,从应急预案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到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等都作了详细研究,制订出《湖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待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将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详细回复给委员,潘巧莲委员表示满意。又如省发改委收到景学镇委员对“建议尽快出台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电费优惠政策的提案”办理答复不满意意见后,派人登门向景学镇委员详细解释说明国家有关政策,景学镇委员表示满意和理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积极努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04年提案办理任务。但与省政协及各位政协委员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单位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制订工作计划后跟踪落实不够;极少数单位对提案答复不认真,答复用语不够规范。对这些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要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要求,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政府系统形成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机制。二是要坚持依法办理,依政策办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广泛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及政府其它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四是要完善和创新办理工作的机制和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交办、网上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办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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