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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人大代表如何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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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权利之一。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时,一般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准备与定题。这是建议的形成阶段。首先要准备充分。人大代表在平时就必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选民的呼声。要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反映中,选择有价值、比较中肯的部分,作为自己建议的内容,使自己提出的意见建立在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其次要定题准确。应当注意把握所提建议的范围,即有关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机关工作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那些超出本级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或代表个人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一般不宜作为建议提出。 二、表达与上交。这是建议的产生阶段。表达的形式是填写由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印发代表的《代表建议用纸》(以下简称《建议意见表》)。此表一般包括代表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事由、内容、具体建议及承办单位等栏目。人大代表在填写时,除分别填好各栏外,尤其要注意填好事由及内容两栏,这是代表建议的中心部分。填写时要求用毛笔或者钢笔,字迹要工整清楚,要特别注意一事一纸,每一份《建议意见表》只写一个问题。表格填好后,交给自己所在的代表团,由代表团集中到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再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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