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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述明副主席督办我省开展排污交易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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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省政协蔡述明副主席率队就政协湖北省九届五次会议第157号《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建议》提案到省环保局现场督办。提案人苏征耀(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副主任傅俊平,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尹光志,主办单位省环保局局长李兵等领导参加了督办座谈会。

  157号提案建议,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全省推广排污权交易。提案提出,开展排污权交易对推进污染物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排污权交易可以较好地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第二,排污权交易是改进环保监管工作和发挥企业治污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方式。第三,排污权交易能以最低成本达到污染物削减的目的。第四,排污权交易能自发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第五,排污权交易为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提供了便利。

  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省环保局李局长就提案办理过程及排污权交易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承办单位认为,提案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国家以及兄弟省(市、区)都未形成规范制度的情况下,我省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率先形成规范性《办法》,指导实施排污权交易。为此,环保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具体责任处室,同时到外省调研,并组织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研究所、水电学院系统工程研究所等到单位专家教授开展了研讨。工作专班草拟了《湖北省排污权交易与管理工作初步方案》和《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0月11日以《关于报请审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的请示》(鄂环保文[2007]153号)报请省人民政府审议。

  《暂行办法》(送审稿)共三十五条,主要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定义和基本原则;二是规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主体和范围;三是确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机构和流程;四是明确了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交易管理中的基本职责。

  提案人对承办单位积极采纳提案,并且行动顺速,拿出了《办法》草案,表示满意。

  蔡述明副主席指出,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可持续性发展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的宗旨,环境部门有责任把环境搞好。排污权交易是新的思路,要积极推进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和物质财富增加,以及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类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不仅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且还殃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按照中共十七大的精神,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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