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国家文化事业和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最为普及、最为快捷的信息载体和现代化的大众传媒,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推动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遵照国家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事业建设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播电视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为原则,以农村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务求实效,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农村广播电视发展活力,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资讯信息的需求,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二、"十一五"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广播电视要实现宣传有效增强,传输覆盖网建设布局科学合理,覆盖手段更加先进,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功能更加齐全,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事业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基本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多套广播电视节目难的问题,实现广播电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先行一步的目标。
(一)广播电视宣传
农村广播电视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更加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贴近农村生活。同时,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播出量逐步增加,传输手段不断更新,宣传效果不断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广播电视事业建设
全省形成以无线覆盖网为基础,光缆和数字微波传输为干线,有线广播电视网为主体,卫星覆盖网、宽带IP网为补充的多功能、多手段、交互式、现代化的新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大格局,使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
1、 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有条件的农村实现户户通。所有乡(镇)以上城镇和80%的行政村,能够与城镇居民同步收听收看同样丰富的广播电视节目;绝大部分边远农村能收听收看2套以上广播节目和4套以上电视节目,并逐步实现收听收看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的目标。
2、有线电视联乡通村入户取得显著进展。全省所有乡(镇)和80%以上行政村的有线广播电视实现光缆联网,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300万户以上。
3、农村广播电视数字化试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部分农村实现广播电视从单一服务向多功能服务、从单一媒体向多媒体的转变,使部分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网络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最新成果,从而逐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缩小城乡差别。
4、全省所有乡镇拥有符合技术标准的广播电视站(中心)工作用房,村广播室建设进一步完善。
(三)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以县级广播电视部门(有线电视网络部门)为中心、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有线电视站)为基础、村广播电视室为依托、面向广大农户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新体系,确保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网长期正常运行。
(四)广播影视队伍建设
全省农村广播电视内部用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在我省农村,逐步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广播影视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广播电视宣传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农村广播电视宣传力度
1、提高"三农"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量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大对"三农"广播电视节目的投入,加大"三农"节目的播出量。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专业的农业频率、频道。同时,在现有频率频道中,要增设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市(州)、县(市)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农村、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增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专栏、专题节目。有条件的乡镇应努力办好乡土广播节目。
2、提高"三农"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
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三深入"、"三贴近"原则,不断丰富"三农"节目内容,提高"三农"节目制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政策法规、市场和农机信息、科技致富知识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全省联播节目要根据农时变化不断开辟新的农村专栏。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的"三农"栏目要不断拓展范围、加大深度,办出特色和品牌。
3、突出乡土风格,加强农村题材广播影视剧的规划和创作
要充分利用全省深厚农村文化、民族文化和山水文化资源优势,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教育性与观赏性的统一,努力推出一批深受广大农民群众喜爱的农村题材广播剧、影视剧等广播电视作品。
(二) 扩大农村广播电视有效覆盖
继续贯彻落实"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重点是覆盖,覆盖的重点在农村"的工作方针,研究制订新形势下全省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技术政策和措施,完善全省农村广播覆盖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统筹安排,充分利用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大力推进广播电视通村入户,扩大多套广播电视在农村、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有效覆盖。
1、实施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关于"村村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村村通"作为广电系统贯彻中央部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政治工程、文化工程和民心工程,以超常的力度、超常措施,强力推进新一轮"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我省要按收看收听8套电视节目和4套广播节目的标准,完成28758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新增200多万广播电视覆盖人口。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经济适用,着眼长远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自然村地理条件、村民聚集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有线电视网络发展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村村通"建设方案,采取多种技术方式扩大有效覆盖,其中,在具备联网条件的自然村采用有线联网的方式,在有线网络干线难以达到而农户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采用MMDS联网的方式,对于居住分散、不宜联网的自然村盲点,采用共用卫星接收天线和卫星小片网的方式,个别独居农户可采取直播卫星实现覆盖的方式。
2、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
为扭转全省转播央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发射机设备严重老化且数量不足、无法转播好中央、省广播电视节目任务的局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该工程通过优化无线覆盖规划,按4套电视节目和2套广播节目的标准,以现有无线发射台为基础,以省骨干无线转播台为重点,采用固态化、数字化技术,对全省36个调频、电视转播台和13个中波广播转播台进行改扩建,更新和新增转播中央和省台节目的电视发射机106部共283。4千瓦,调频发射机70部共158。1千瓦,中波发射机4部共40千瓦。同时,要完善全省中波同步广播网,推广调频同步广播技术,充分发挥无线发射(转播)台站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3、抓好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整合
结合实施"村村通"工程,继续加强全省农村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和完善,扩大光缆联网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光缆联乡通村入户。同时,要加快有线电视分配网的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有线网络业务承载能力,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含量以及多功能服务能力;要按照"全省一网,三级垂直管理,五级贯通"的要求,整合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资源,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和资讯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
4、抓好农村广播电视数字化、信息化的试点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通过"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方式,在有条件的乡(镇)、村进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平移,推进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技术升级换代;要积极开发IP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等广播电视新业务,探索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的途径,逐步实现信息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 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1、适应新农村广播电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对乡广播电视的垂直管理,在体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确保乡镇广播电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确保履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责任和能力不被削弱。
2、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落实农村公益性广播电视服务所需的经费。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要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农村广播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既严禁不合理收费,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又确保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广播电视事业经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县(市)广播电视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制定农村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采取年度考核和任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乡镇公益性广播电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结算依据。
4、建立专业技术维护维修队伍,设立专项维修经费,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省市县乡四级服务的设备维修体系。
(四)加强农村广播电视队伍建设
1、合理确定乡镇广播电视机构服务岗位,采取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等方式,选配乡镇广播电视工作人员。
2、加大培训力度。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把全省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人、采编和技术人员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乡镇广播电视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
3、将乡镇广播电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职业资格管理体系。根据乡镇广播电视职能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合农村广播电视的岗位说明和从业资格认证标准。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贯彻执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深得农民群众信赖的基层广播电视队伍。
四、政策保障措施
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是公益性的事业。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和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是促进农村广播电视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加大财税对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应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投入要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加。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农村公益性服务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减免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中的相关税费。
2、加大对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投入。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党委和政府要把"村村通"工程作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党委政府考核干部的内容。各级财政对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以及"村村通"工程日常运行和维护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满足基本需求; 二是确保全省转播中央台和省台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中央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由中央投资、省台广播电视节目由省投资"的原则,拟请省政府对转播省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安排专项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三是积极探索农村有线电视从模拟到数字的整体平移途径,争取各级政府安排贴息或低息贷款支持数字电视发展。
3、争取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和重申乡镇广播电视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即乡镇广播电视事业是公益性事业,应由政府主导,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推进县对乡广播电视垂直管理,实行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派出制,成立事业性质的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以构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市场运营、政府监管体系为主线,推进行业管理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管理的转变,促进农村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化、制度化、科学化。一是重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有效覆盖农村的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产业监管和统计体系;二是依法行政,加强对农村广播电视管理和监督。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制度,抓好专项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广播影视各项法规、政策落实到位。要重点依法做好农村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杜绝乱播滥放,坚决禁止将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站、网络)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